婚姻法是「離婚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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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9004
颗粒名称: 婚姻法是「離婚法」嗎?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3年2月21日当代报登载的关于婚姻法的谈论。
关键词: 婚姻 法律 制度

内容

有人說,婚姻法是「離婚法」,這是錯誤的看法。婚姻法主張男女婚姻自由,反對封建的强迫、包辦和買賣婚姻。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兩個方面,男女婚姻不受任何人干涉,完全自主自願。
   爲什麽要有離婚自由?這是因爲,那些受封建婚姻制度壓迫的男女,痛苦深重,不堪忍受,或是夫妻實在合不來,已無情感可言,不離婚就可能發生生命危險,爲了使他們跳出苦海、得到自由,有可能尋找各自喜歡的對象,重新建立幸福的家庭,保障他們正當的離婚自由是必要的。這樣做,對家庭對社會都是有好處的。
   當然,離婚是件大事,應該十分慎重,不應該隨隨便便提出離婚。我們的目的,祇是要建立民主、和睦的家庭,决不是要提倡離婚,也不是要拆散由舊婚姻制度建立起來的家庭關係。他們過去的婚姻即使不合婚姻法的規定,只要當事人不提出離婚的堅决要求,誰也不應當去干涉他們,强迫他們離婚。但是,不民主不和睦的家庭,應當改善夫妻婆媳關係,使之成爲民主和睦的家庭。所以,對於過去已經由包辦而結成的婚姻,主要還是要對男女雙方進行敎育,反對封建思想,鼓勵他們搞好家庭關係,把舊家庭變成新家庭。如果家庭關係實在壞,有一方或雙方要求離婚,還是應該儘量調解,使他們重新和好。但對於極少數夫妻關係十分惡劣,經過再三調解仍無法維持的,或甚至不離婚會鬧出人命事件的,就必須按照婚姻法,准予離婚。
   所以,婚姻法是完全保障男女雙方和家庭的幸福的,貫徹了婚姻法,才能使家庭更加鞏固起來,過民主、和睦的生活。說婚姻法是「離婚法」是完全不對的。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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