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婚姻法對那些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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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8943
颗粒名称: 貫徹婚姻法對那些人有利?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3年02月20日,当代日报刊登介紹了貫徹婚姻法對那些人有利?
关键词: 婚姻法 家庭 社會

内容

有人說:「實行婚姻法,婦女提高了,男人誰來提高呢?」「保障婦女權利,男人的權利誰來保護呀?」他們認為婚姻法是「婦女法」,「只對婦女有好處」。
   不錯,婚姻法是保障婦女權利的,但並不是說這樣一來對男人就不利。爲什麽要特別提出保障婦女權利呢?這是因爲中國的勞動婦女,在過去是一切被壓迫者當中最受壓迫的,除了受封建主義的政權、族權和神權的支配外,還受着封建主義的夫權統治。如果不徹底廢除封建婚姻制度,把婦女從重重壓迫中完全解放出來,就不可能實現眞正的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和家庭的民主和睦,就不可能充分發揮婦女參加勞動生產和各種工作的積極性。婦女佔全部人口的一半,她們的勞動積極性不能發揮,實際上就是增加了男人的負担,也延緩了社會的向前發展。再說:過去在婚姻問題上男女雙方同樣都不自由,有了家庭糾紛也是大家一樣痛苦。按照婚姻法辦事,同樣也可以解除男人在這些方面所受的痛苦。婚姻法不光對婦女有好處,對男人也有好處,難道還不明白嗎?認爲婚姻法對男人不利或與男人無關的看法,都是片面的,錯誤的。
   婚姻法是不是光對靑壯年男女有好處呢?也不是。有的父母堅持包辦兒女婚姻,結果鬧得小的不和,做老人的也受埋怨。家庭不能和睦民主,老的也决不能過的舒坦。如果眞正按照婚姻法辦事,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尊老愛幼,大家都好。對小孩也是一樣,上面說過,婚姻法專門規定了要保護子女的合法利益,保證了後代子孫的身心健康。所以,貫徹婚姻法不管對老的和對小的都一樣有好處。
   婚姻法主張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不興包辦,不興壓迫,是不是這樣一來就會「天下大亂」、「社會不安」了呢?恰恰相反,男女有了婚姻自由和眞正的平等地位,婚姻糾紛和案件,越來越少了,美滿的婚姻和幸福的家庭就會一天比一天加多,天下不僅不會大亂,而且更加太平;要是不按照婚姻法辦事,弄得婚姻不自由,男女不平等,才會使無數男女和大批的家庭,成年在痛苦中生活,整天吵吵鬧鬧沒有個完,甚至逼出人命,那樣才眞正會造成社會不安和人心大亂。
   按照婚姻法辦事,是對人人都有利,對家庭、對社會、對國家都有利的。打垮了封建婚姻制度,實現了新民主主義婚姻制度,就能够使每一個人、每一家人的日子都過得更加遂心遂意,大家生產勞動的勁頭也就會彆的更足,社會的發展和國家的建設也就會前進得更快。所以說:貫徹婚姻法運動是一件關係每個人的大事,不分男女老幼,不管屬於那個階層和任何職業,人人都要積極地參加到這個運動中來。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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