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業務的股東為企業的負責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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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8531
颗粒名称: 執行業務的股東為企業的負責人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3年2月11日当代日报登载的執行業務的股東為企業的負責人的工商問題。
关键词: 企業 業務 股東

内容

編輯同志:茲有工商問題兩則,請解答:
   ㈠執行業務的股東與在公司內任職的股東有何不同?
   ㈡執行業務的股東,是否視同董事?又是否只限於經理或廠長?副經理與副廠長亦在其內否?另外有一種稱襄理的,事實上並未掌握全面性的業務,對於這種身分的人員是否可列入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享受酬勞金呢?還是視同一般職員分得獎金?
   讀者夏安生
   答:㈠執行業務的股東爲企業的負責人,至於在公司任職的股東,要看他担任的是什麽職務,如果是普通的職工,就不算執行業務的人。
   ㈡私營企業暫行條例所稱「執行業務股東」是指無限公司、有限公司之執行業務股東及兩合公司、股份兩合公司執行業務的無限責任股東而言。「經理、廠長」(包括副經理、副廠長在內),如其本身並非執行業務的股東應屬資方代理人。至襄理是何身份及其應享受的權利問題,須視其是否加入工會而定。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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