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稅制修正後營業稅納稅環節變更應有的認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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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8517
颗粒名称: 對稅制修正後營業稅納稅環節變更應有的認識(下)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3年2月11日当代日报登载的對稅制修正後營業稅納稅環節變更應有的認識。
关键词: 稅制 營業稅 宣傳

内容

第三、明確納稅環節,分率併次交納。前面我們已經說過,稅制修正前的營業稅是以營業行爲爲納稅環節,由於一些重點公私企業經營方式改為產銷直接溝通,不再經過中間商,這樣非但使稅收遭受影響,同時造成公私、私私企業之間稅負不能平衡的現象。這次稅制修正,針對這點情况,首先從原則上規定,工業從產製,批發到零售交納三道營業稅,商業從批發到零售交納兩道營業稅,並明確納稅環節如下:
   (一)工業原來交納的工業營業稅除已併入貨物稅者外,仍由工廠交納;同時批發商應納商業營業稅亦移由工廠於批售貨物時一併交納,稅欵從貨價內如數收囘。
   (二)經營工業品的批發商,除因兼營零售應視同零售商辦理者外,餘均不再交納營業稅;至於經營農業品的批發商批售貨物仍須照交。
   (三)零售商不論出售工業產品或農業產品,原應交納的營業稅,仍照交不變。
   在這裡,主要是明確了納稅環節和納稅責任。至因納稅環節和納稅責任如此規定以後,所發生的企業門市零售、內部調撥、派員外銷、或分產聯銷等納稅環節問題,稅局另有詳細規定,此地不再加以叙述。
   我們從以上所說的納稅環節變更的內容看來,不難證明這些變更都是適應新的經濟情况,而使稅收得到保證,納稅手續得到簡化的一種變更。
   三、糾正兩點不正確的看法
   這次稅制修正後,營業稅納稅環節變更,有人對它發生不正確的看法:
   一種看法認爲:不是保證稅收,而是增加稅收。這是不對的。我們應該說明白,所謂加稅必須是兩種情况,一種情况是零售物價提高,增加消費者的負担;另一種情况是使產銷廠商得不到合法的利潤。但是,我們考查結果,這兩種情况,基本上都沒有發生。以零售物價來說,日常生活用品沒有因營業稅納稅環節變更而有所波動,這可以用事實證明的。至以產銷廠商能不能得到合法利潤的問題,我們認為有一部份廠商包括公營企業在內,他們過去採取上下調撥,產銷直接見面的經營方法,祇交營業稅一道或兩道,現在由於確定產製、批發到零售交納三道營業稅,卽使採取上下機構調撥,也要保證交納三道營業稅的關係,因此是要在利潤上有些減色的。但不是減低合法利潤,而是把他們的利潤中因為經營方式不同於其他廠商而多得的部份,要作為稅欵交納罷了。爲保證稅收和平衡稅負,這樣做顯然不能作爲是加稅。
   另一種看法:認爲納稅手續沒有簡化,而且增加麻煩。這也是不對的,因有一部份企業單位應納營業稅在這次稅制修正以後,與其他稅種合併征收,或是兩個企業在兩個環節上應納的營業稅合併到一個企業在一個環節(如批售商品工廠代批發商交納營業稅例)交納了,這顯然是簡化納稅手續。但是我們要對這種看法的人,加以原諒,他們對交納過去的營業稅納稅手續已經熟習了,現在突然改變,一時不能熟習,因而把熟習而實際麻煩的舊納稅手續倒認爲簡單,相反地,把不熟習而實際簡單的新納稅手續倒認為麻煩了。但這是一個時間的問題,祇要我們好好地宣傳學習,在一個短時間內不難解决的。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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