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總工會向各級工會發出指示號召在工人中貫徹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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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8078
颗粒名称: 全國總工會向各級工會發出指示號召在工人中貫徹婚姻法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3年中華全國總工會向全國各級工會發出指示,號召在廣大工人羣眾及其家屬中,認眞貫徹執行婚姻法。
关键词: 工會 貫徹執行 婚姻法

内容

(新華社北京三日電)中華全國總工會向全國各級工會發出指示,號召在廣大工人羣眾及其家屬中,認眞貫徹執行婚姻法。指示指出:各級工會組織貫徹執行婚姻法的工作還存在自流現象;未能認眞地在工人中有計劃地進行婚姻法的宣傳;對於工人中因婚姻糾紛而影響生產的事實,還未能按照婚姻法的精神作及時的正確的處理。這種現象,如果讓它繼續存在下去,對於生產是不利的。指示對各級工會組織提出了下列幾點要求:
   一、各級工會應在中共當地黨委統一領導和當地貫徹婚姻法運動委員會統一佈置下,積極進行廠礦企業中貫徹婚姻法的各項準備工作。各級工會幹部必須認識貫徹婚姻法運動只要與廠礦的中心任務結合得好,時間安排得當,是完全可以不妨礙生產,而且對生產有利的。
   二、各級工會幹部,從領導幹部開始,必須認眞地學習婚姻法和有關婚姻法的重要文件,聯系檢查自己的思想及對待貫徹婚姻法運動的態度,展開批評與自我批評,以提高思想,糾正錯誤。
   三、要在工人職員及其家屬中,廣泛展開婚姻法的宣傳。除對法令本身作一般講解外,要善於通過典型人典型事,尤其要多以好的典型,作具體的和全面的宣傳。在羣眾中樹立各種各樣的榜樣,使羣眾有所遵循。
   四、以基層工會或市爲單位,挑選一批優秀男女工人和職工家屬中有一定文化程度的積極分子,施以訓練,爲貫徹執行婚姻法運動準備骨幹。
   五、要利用廠礦一切現有宣傳工具,和工會各種宣傳組織,採用各種宣傳形式,在羣眾中反覆進行宣傳。宣傳資料,可以依靠羣眾,就地取材,和羣眾一起共同創造。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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