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銷應一律按進銷貨計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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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8035
颗粒名称: 代銷應一律按進銷貨計税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3年2月3日当代报登载关于“代銷應一律按進銷貨計税”的税务问答。
关键词: 代銷 產品 營業稅

内容

編輯同志:茲有下列稅務疑問,請予解答:
   (一)工廠出售已納貨物稅的自產品,應否繳納營業稅?
   ㈡稅制修正(丙)類第一部份第六項的「代銷」是否指「工商業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二條的工業委託特約代銷而言?
   ㈢代銷的營業稅,可否由代銷者不包括在自銷的營業額內,另行列表申報繳納?
   溫州家庭皂廠
   答:經轉詢省人民政府財政廳稅務局,據答:
   ㈠關於工廠出售產品如何課稅問題,希閱當代日報一月十七日本局直字第四八五號通告規定。
   ㈡稅制修正丙類第一部份第六項的「代銷」,包括工商業稅施行細則第十二條的工業委託特約代銷。
   ㈢代銷一律按進銷貨計稅,應與自銷營業額合併申報繳納營業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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