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範圍的貫徹婚姻法工作各地發展情况極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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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7924
颗粒名称: 全國範圍的貫徹婚姻法工作各地發展情况極不平衡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3年1月31日,全國範圍內貫徹婚姻法婦女被虐殺和靑年男女因婚姻不自由而自殺的現象法的工作發展情况極不平衡。
关键词: 婚姻法 發展情况 不平衡

内容

(新華社北京卅一日電)全國範圍內貫徹婚姻婦女被虐殺和靑年男女因婚姻不自由而自殺的現象法的工作發展情况極不平衡。自中央人民政府頒佈婚姻法以來,全國各地貫徹婚姻法的工作雖然有了不少成績,但是大部分地區仍然貫徹得不好或者根本沒有貫徹,因而存在許多嚴重問題,對於人民民主生活和國家生產建設有着非常不利的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頒佈,在全國人民生活中引起了極大的變化,新舊婚姻制度的鬥爭非常激烈,廣大靑年男女對於解脫封建婚姻制度的束縛有着非常迫切的要求。這從各地人民法院受理關於婚姻問題的案件逐年增加的趨勢可以看得出來。陝西省從一九五一年十月到一九五二年七月,八十七個縣(市)人民法院共受理婚姻案件(其中大部分是離婚案件)共二萬零七百六十六件,佔民事案件總數的百分之八十一,超過前一年的一倍以上。由於青年男女的積極鬥爭並得到人民政府的支持,全國各地自由結婚的比重已逐漸增加,不少男女已從封建婚姻制度的枷鎖中得到解放。江西省從婚姻法頒佈時起到一九五二年六月,僅各級民主婦女聯合會協助人民政府辦理的自由婚姻就有十二萬一千多對,經調解無效而離婚的有七萬二千九百多件,解除婚約的有四萬零九百二十件,解放童養媳一萬六千四百五十四人,經區鄕人民政府調解和好的夫妻有三萬三千八百三十四對。在某些老解放區和個別進行過貫徹婚姻法試點工作的新區,貫徹婚姻法的成績更加顯著。據山西省武鄉、晉城八個縣八個區的統計:一九五一年結婚的二千零四十七對靑年男女中,自由結婚的佔百分之八十八。河南省魯山縣一百八十八個鄉中,已有一百五十個鄉根絕了包辦、買賣婚姻。
   但是,上述這樣的地區在全國爲數仍然甚少,絕大部分地區(主要是新解放區和部分老解放區)在貫徹婚姻法工作中,還存在着不少嚴重的問題。在那些地方,包辦、買賣婚姻仍然流行,婚姻自由仍被干涉,婦女受壓迫、受虐待和靑年男女因婚姻問題而自殺、被殺的現象十分嚴重。在有些地區,包辦、買賣的婚姻雖然減少,但不徹底、不合理的半自主的婚姻却很盛行。所有這些,都大大影響社會的安定、家庭的幸福和靑年男女生產積極性的發揮。
   目前貫徹婚姻法工作中最嚴重的問題就是大批不斷發生。這種現象在一九五〇年五月婚姻法頒佈時以及一九五一年年底全國普遍檢查婚姻法執行問題時,曾一度好轉,較婚姻法頒佈前已大大減少;但自一九五二年上半年起,各地對婚姻法的貫徹逐漸放鬆,因而靑年男女自殺和被殺的人數有增無減。據各地不完全統計:華東區去年一月到八月,僅婦女自殺、被殺的就有四千一百零五人;西北區在去年上半年內自殺和被殺的男女共五百三十七人(其中男子一百八十一人,婦女三百五十六人);東北區去年一月至九月,僅有案可查的婚姻殺害案件就有三百六十四件;中南區湖南省僅三十九個縣的統計,去年半年內自殺、被殺的男女就有六百零六人。各地人民法院受理因婚姻問題殺害案件在刑事案件中比重的增加,也說明這一嚴重情况。中南區有些地區因婚姻問題而造成的刑事案件,佔整個刑事案件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六十八。根據各地材料統計,在自殺、被殺的男女中,絕大部分都是勞動積極的靑壯年,這種現象使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招致了不可估計的損失。
   在貫徹婚姻法很差的地區,自婚姻法頒佈後,封建的婚姻制度和各種封建婚姻惡習還佔着統治地位,或者在各種隱蔽的形式下繼續保存。據河北省滄縣十個村一九五一年一月到九月統計,在六十對結婚的男女中,父母包辦的佔百分之八十五。江蘇省泰興縣德志鄉全鄉十歲以下的兒童,絕大部分已由父母包辦訂婚。陝西省城固縣文樂鄉一九五〇年夏到一九五二年八月共結婚十三對,其中十二對是包辦買賣的婚姻。有些地區的羣衆怕公開買賣受到干涉,就採取暗中買賣或變相買賣的形式。陝西省農村中訂婚仍然要財禮,只是數量比以前減少:一般要三四十萬,也有多至百餘萬的。據西北國營第四棉織廠搖紗車間的調查,解放後四十對結婚的男女中,有十八對是由男方用銀洋、棉紗、黃牛、衣服等財物娶來的。在某些地區,早婚、童養媳、等郎媳、租妻、典妻等封建惡習也未完全消除。福建省永春縣二區全部婦女中,目前還有百分之二十是童養媳。該省甯德縣一區三個鄉的統計:被租的妻子有一百四十九個,被典的妻子有一百五十九個。
   幹部(特別是區、鄉幹部)對婚姻法的不重視、不執行甚至公開抗拒,是過去兩年多來婚姻法在全國大部分地區未能貫徹執行的主要原因。在幹部中,除了對婚姻法認識不足,把婚姻法看成「可有可無」、「只對婦女有利」或「不適合農村」,以及片面强調「照顧貧僱農」等錯誤觀點,因而不學習、不重視、不執行婚姻法以外,更為嚴重的是不少區鄉幹部由於本身存在着濃厚的封建觀念和對婚姻法的抗拒思想,因而產生公開干涉婚姻自由,包庇違犯婚姻法的犯罪分子,干涉和打擊爭取婚姻自由的男女等違法亂紀的現象。這些幹部把自由戀愛說成是「有傷風化」、「不正派」、「二流子行爲」,因而採取種種手段予以限制。四川省金堂縣大同鄉在一九五一年內被幹部强迫拆散了三十多對自由戀愛的男女。河南省博愛縣在一九五二年一月至三月份內,在幹部主使下,亂加罪名干涉婚姻自由的事件有八十二起之多。河南省郾城縣某鄉幹部竟把正在戀愛的靑年男女掛上尿罐和破鞋,逼令遊街示眾。這些幹部對待因不滿封建婚姻或不堪虐待而要求離婚的婦女,抱着「甯拆十座廟,不破一門婚」的封建觀點,加以百般汚衊和阻撓。有的地區甚至向要求離婚的婦女提出二十四個條件以至四十八個條件,規定離婚婦女不准與相愛的對象結婚,不准嫁到外村,三年內不准出嫁,甚至要女方賠償男方損失,要女方替原夫找好對象才准離婚。這些幹部對待寡婦改嫁以及離婚婦女攜帶財產等問題,也不是按照婚姻法的規定正確解决,以致造成嚴重惡果,使要求改嫁的寡婦和離婚的婦女的痛苦生活無法解除甚至因此自殺。此外,有些地區的幹部片面地和歪曲地宣傳婚姻法,他們把婚姻法解釋爲「離婚法」,把「禁止干涉寡婦婚姻自由」解釋爲「寡婦必須改嫁」,把反對包辦、買賣婚姻解釋爲「一切舊式婚姻都要離婚」,把保護非婚生子的規定解釋爲「大姑娘可以養私生子」。所有這些,都增加了羣衆中的混亂思想,使婚姻法的正確執行遭受很大的阻礙。
   除了區、鄉幹部阻撓婚姻法的執行以外,在共產黨和人民政府的各級機關特別是司法機關中,幹部漠視婦女利益的官僚主義作風,也嚴重地助長了下級幹部在執行婚姻法工作中的違法亂紀現象,拖延了許多婚姻案件的處理,使爭取婚姻自由的靑年男女得不到應有的支持和保障。僅據廣東省一九五二年六月份的調查,七十九個縣共積壓婚姻案件一萬一千二百五十九件,其中婦女被虐殺或自殺的人命案就有二百三十五件。江西省人民法院一九五二年下半年積壓婚姻犯罪和虐待婦女案七十件,其中有十八件應判處死刑的亦未及時處理。
   根據目前各地在貫徹婚姻法工作中所存在的嚴重情況,必須大力展開一個貫徹婚姻法的運動。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决定今年三月爲「宣傳貫徹婚姻法運動月」是完全適時的,必需的。通過這一運動,將要根本摧毀落後的、野蠻的封建婚姻制度,有效地制止虐待、虐殺婦女和因婚姻問題而死人的現象,樹立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新民主主義婚姻制度,建立民主和睦家庭,為推進祖國的生產建設創造更好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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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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