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撥出資金經營另一企業應為原企業的分支機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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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7719
颗粒名称: 企業撥出資金經營另一企業應為原企業的分支機構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3年1月28日当代日报登载的企業撥出資金獨自經營另一企業應為原企業的分支機構。
关键词: 企業 分支 經營

内容

編輯同志:某企業撥出一部分資金,獨自經營另一企業,這一企業的組織方式應屬於那一類?是否可作爲獨資?
   讀者于生
   答:企業撥出一部份資金經營另一企業,如並未參加其他方面的資本,應爲該企業的分支機構,如業務與原來的不相同,應在該企業核准擴大營業後方得添營。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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