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堅决反對官僚主義作風而鬥爭中共寧波地委處理二件侵犯人權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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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7643
颗粒名称: 為堅决反對官僚主義作風而鬥爭中共寧波地委處理二件侵犯人權案件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3年1月中共甯波地委紀律檢查委員會,調查並且嚴肅處理了兩件嚴重漠視人民利益、侵犯人權的重大案件。
关键词: 紀律 檢查 案件

内容

(本報甯波訊)中共甯波地委紀律檢查委員會,最近調查並且嚴肅處理了兩件嚴重漠視人民利益、侵犯人權的重大案件,今將兩案情况分別槪述於下:
   關於蔡志康案件
   蔡志康是鄞縣橫溪區克强鄉人,今年二十六歲。一九四九年因吿發甯波東源糖行不法資方不發工資、偷稅漏稅、抽逃資金而被解僱。囘家後,他發現村長、村農會主任勾結土匪劉子良部及貪汚舞弊情况,當即將這種情况報吿鄕政府。
   一九五〇年五月,蔡志康參加土整工作,因工作積極,被提拔爲鄕幹部,並加入了靑年團。後被分配到橫溪區大公鄕進行土改工作。該鄉政治情况複雜,四、五村原民兵隊長忻餘法、忻元庠等,係地主、反革命分子,蔡志康了解情况後,報告了上級發動羣衆,撤銷他們的職務,並鎭壓了一部分反革命分子,因此受到了羣衆的擁護。
   但部分未鎭壓的反革命分子,卽賄賂收買了土改工作組組長任孝友等,任孝友在地主、反革命分子利誘下,喪失立場,包庇地主、反革命分子忻仰子、忻元庠等,提拔壞分子忻明元爲農會主任,使反革命分子乘機又掌握了村政權,有計劃的來破壞土改,並陷害蔡志康,說蔡志康「立場不穩,作風惡劣,亂搞婦女,打擊積極分子忻明元」等。幷通過復員軍人忻福昌(被反革命分子利用)向橫溪區委反映。蔡志康發現幹部包庇地主、反革命,曾多次向區委彙報,要求區委嚴肅處理,但區委書記高健松,旣不調查處理,反而輕信任孝友、忻福昌等的假報吿。同時高健松的老同志王炬(該鄕土改隊副隊長),因作風不好曾受到過蔡志康的批評,□蔡不滿,向區委反映蔡的不好,於是區委書記高健松對蔡有成見,竟根據壞分子所揑造的材料,企圖將蔡拋出革命陣營。
   參軍運動開始後,蔡志康帶頭參軍,在部隊裡工作積極,後因患血絲虫病囘家。蔡志康囘區後,要求區委分配工作,這時區委書記高健松不但不分配工作,反而諷刺打擊他,高爲達到個人報復的目的,叫蔡寫反省書,到大公鄕去坦白,擅自開除蔡團籍。蔡志康爲此曾向地委、甯波時報、鄞縣王縣長控吿高健松的官僚主義作風和打擊報復態度,及申訴自己的寃枉。在控吿時,他怕囘家後受到高健松的打擊,因而在郊區留夜,後被郊區民兵懷疑,扣押到鄞縣公安局。
   在蔡志康控吿後,地委辦公室、甯波大衆報、鄞縣王縣長對待他的控吿信件,採取了嚴重的官僚主義態度,將文件照抄照轉,又不嚴格檢查催辦。鄧縣縣委組織部幹事崔樹桐(現任鄞縣縣委組織部副部長)也採取極不負責態度,將文件轉到橫溪區委·高健松接信後,更進行個人報復,在蔡被扣在公安局時打電話到公安局說:「這人是逃跑的,我們正要逮捕他……」。又說蔡曾當過「反共救國軍」中隊長等,將壞分子捏造的材料送交公安局。鄞縣公安局局長李福湘,對蔡的正義鬥爭既不加以支持,又不考慮蔡的正確申訴,反而盲目相信壞分子揑造的假報吿,不加硏究,把他當作反革命分子關了二個月零九天,後仍當作反革命分子釋放。橫溪區幹部李斌等,又將蔡在公審大會上陪審,父叫他到大公鄕羣衆大會上去坦白,因而給壞分子鑽了空子,遭遊街鬥爭;區長鄭方洲也不了解情况,擅自批准無限期管制。
   但蔡志康爲維護黨的利益,立場堅定,始終與壞分子進行鬥爭,並控吿高健松等的官僚主義和違法亂紀行爲,最後又到上海華東人民監察委員會及解放日報社控吿,歷一年半時間,才由甯波地委將全案調查清楚。
   關於毛秀玲案件
   鄞縣望春區高橋鄕三村婦女毛秀玲,今年廿一歲,因她家曾向包信甫(鄕委員)家討過債,包就對毛懷恨在心。
   一九五一年八月,毛秀玲想投考專區合作社工作,要求村政府給予證明,包信甫卽乘機打擊。毛秀玲到鄕政府請求,該鄉鄕長阮坤才只片面聽信幹部誣吿,推說:「村上不打證明,我更不能證明。」毛秀玲一次到鄕請求,二次向阮鄕長當面懇求,都遭到拒絕。當時區長畢玉華在該鄕,毛要求區長支持她,但區長不了解情况,就批評說:「你總不好,否則幹部會不肯證明嗎?」毛秀玲卽與區長講理,但畢玉華竟拍桌大罵:「我不是你的通訊員,你這傢伙不老實。」於是對毛秀玲抱有成見。
   毛秀玲得不到區長支持,寫信到甯波大衆報社,控告區鄕幹部無理阻礙她投考合作社,並要求報社給予處理解決。但報社讀者來信組同志不負責任,將這信轉給望春區處理,畢區長拆信後,就以個人成見進行打擊報復,直接將毛秀玲兄妹叫來,以手槍敲桌子迫毛秀玲寫悔過書,毛秀玲不服氣,畢玉華擅自叫村幹部管制他們,不准他們自由行動。於是包信甫等卽乘機進行陷害,在村民大會上宣佈將毛秀玲兄妹兩人當作反革命分子看待,還將櫈子壓頭、帶紙銬、跪在太陽下面打、踢等,先後施以肉刑六次,小刑則無法計算。
   毛秀玲幾次受刑後,含寃不白。想上甯波投考中學,又遭村幹部阻止,毛秀玲就親自到甯波大衆報社要求解決,甯波大衆報寫信至鄞縣縣委要求調查處理,但鄞縣縣委又將該案轉交區委處理(這時畢玉華已調工作),致該事又被高橋鄕鄕村幹部所知,就召開全鄉鬥爭反革命分子大會「鬥爭」毛秀玲、强迫毛秀玲跪在地上,二條辮子用脚踏着,用槍撳頭,達一小時之久,再拖到小屋裡用刑,達二小時。毛秀玲遭到極嚴重的打擊和迫害,逼得無路可走,就寫絕命書二封,於去年九月十五日跳樓自殺,幸經急救未死,但負傷很重。
   毛秀玲事件發生後,羣眾非常憤怒,說:「秀玲小孩子,我們看她長大的,怎會做反革命分子,眞寃枉!」
   有關蔡志康和毛秀玲兩案應負主要責任的幹部,他們所犯錯誤的程度雖有不同,但錯誤的性質是嚴重的。第一、像蔡志康在土改中,立場堅定,與地主、反革命分子進行鬥爭,這是代表農民的正義的要求,但這些失職人員,他們旣不調查處理,聽信假報告,更濫用職權,違法亂紀,實質上是打擊農民正義鬥爭,嚴重的喪失立場;第二、有關該兩案的失職幹部,高高在上,不傾聽羣眾呼聲,將人民羣眾的來信照抄照轉,不作調查處理,是嚴重的官僚主義作風。爲此,中共甯波地委紀律檢查委員會,對各違法失職人員,已分別作了嚴正處理:前任橫溪區區委書記高健松,(現在浙江省交通廳搬運公司工作),建議當地黨委給予黨內撤銷工作的處分;原任鄞縣公安局局長李福湘(現任鄞縣副縣長),决定給以黨內當衆警吿處分,幷建議行政上給以適當處分;前任大公鄉四村村長忻福昌決定給以黨內當衆警吿的處分;望春區區長畢玉華,決定黨內給以撤銷工作的處分,並建讓行政給以撤職的處分;前任高橋鄉鄉長阮坤才,除責令其今後切實轉變作風,並向毛秀玲當面道歉外,黨內免予處分;嚴重侵犯人權的高橋鄉鄉委員包信甫,建議行政上撤銷其鄉委員職務,並逮捕法辦;其他有關該兩案的失職人員,應作深刻檢討,今後不得重犯,免予處分;地委辦公室、鄞縣縣委、望春區委、甯波大衆報社在處理這一案件中也表現出官僚主義作風,應作深刻檢討。對蔡志康、毛秀玲二人,除進行了表揚與慰問,和建議鄞縣黨委、政府分配適當工作或幫助就業外,幷建議團地工委恢復蔡志康的團籍。蔡志康案件幷由甯波專署閻副專員親到大公鄕去召集會議進行了處理,他們的合理的要求都得到了合理的解决。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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