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捲菸、酒類交納商品流通税問題的解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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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7006
颗粒名称: 關於捲菸、酒類交納商品流通税問題的解答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53年1月7日,当代报登载的關於捲菸、酒類交納商品流通税問題的解答。
关键词: 商品 流通税 税收

内容

問:捲菸應依據何時價格計稅?如有多交稅欵,應如何退還?
   答:征收捲菸的商品流通稅,目前一律按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批價計稅。廠商售價得在百分之八的幅度內加以調整,各地如有按廠商新調整之牌價交稅者,其多交部份可向當地稅務機關,請退還。
   問:酒類征收商品流通稅後是否還要交納專賣利潤?如要交納,應如何計算?
   答:酒類征收商品流通稅後,仍要交納專賣利潤,其計算方法如下:
   【專賣價格+(1+原貨物稅稅率+專利率)】×專利率=專賣利潤額。
   如無專賣價格,可依市場批價計算。
   問:酒類交納商品流通稅又交納專賣利潤,其計稅價格是否按專賣價格內扣除專賣利潤?如扣除應如何計算?
   答:酒類交納商品流通稅之計算價格,應從專賣價格內扣除專賣利潤,其計稅方法如下:
   (專賣價格一專賣利潤)×商品流通稅稅率=應納商品流通稅稅額。
   問:白酒實施統購專賣後,由誰交納商品流通稅?
   答:專賣公司統購釀商產製的白酒,依規定應於出廠時按當地專賣批發牌價(無專賣批發牌價者,依市場批發價格)由廠商交納商品流通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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