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合夥契約應辦變更登記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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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6469
颗粒名称: 修改合夥契約應辦變更登記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3年1月9日,当代日报刊登一篇修改合夥契約應辦變更登記。
关键词: 契約 企業 條例

内容

編輯同志:合夥企業之合夥契約擬予修改,但不變動股欵股權,是否也要向工商局申請備案?
   甯波讀者陳炯
   答:合夥企業修改合夥契約,應根據私營企業暫行條例暫行辦法第九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之規定辦理變更登記。如營業範圍有所變更或轉業,應參照該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申請核准手續。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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