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蘇關於蘇聯政府將中國長春鐵路移交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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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6028
颗粒名称: 中蘇關於蘇聯政府將中國長春鐵路移交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告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9月15日,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政府已將共同管理中國長春鐵路的一切權利以及屬於該路的全部財產無償地移交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完全歸其所有。
关键词: 長春鐵路移 權利 財產

内容

根據一九五〇年二月十四日中蘇關於中國長春鐵路的協定和一九五二年九月十五日中蘇關於中國長春鐵路移交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公吿,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政府已將共同管理中國長春鐵路的一切權利以及屬於該路的全部財產無償地移交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完全歸其所有。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則無償地接管了蘇聯政府共同管理中國長春鐵路的一切權利以及屬於該路的全部財產完全歸其所有。
   中國長春鐵路的移交已由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中蘇聯合委員會在哈爾濱簽署的最後議定書而固定下來。
   根據雙方政府的協議,按照平權原則組成的、移交中國長春鐵路的中蘇聯合委員會的工作,是在友好的相互諒解的情況下進行的。
   蘇聯政府無償地移交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中國長春鐵路的財產中包括:從滿洲里站至綏芬河站及從哈爾濱到大連及旅順口的鐵路基本幹綫,連同服務於該路的土地,鐵路建築物與設備,車輛——機車、貨車及客車車廂,內燃發動機列車、機車及車廂的修理工廠,發電站、電話所與電報所、通訊器材與通訊綫路,鐵路輔助支綫,公務技術建築物與居住建築物,經濟組織,附屬企業及其他企業與機關,以及在中蘇共管期間內購置、恢復和新建的財產。
   中蘇中國長春鐵路公司是建立在雙方平等與互相尊重主權的基礎上的;它在恢復與進一步發展會被日本軍國主義者和國民黨破壞的鐵路事業方面,獲得了經濟上的重大成就和進展。
   中蘇兩國鐵路工作人員在友好合作的情況下所進行的共同活動,對於進一步鞏固建立在平等互助原則上的中蘇友誼的事業是一個巨大的貢獻。
   在簽署移交與接收鐵路的最後議定書時,中國方面出席的有: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總理兼外交部部長周恩來,鐵道部部長滕代遠,外交部副部長伍修權,東北人民政府副主席高崇明;蘇聯方面出席的有: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駐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命全權大使亞·塞·潘友新。
   (新華社北京三十一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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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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