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流通稅試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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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5899
颗粒名称: 商品流通稅試行辦法
并列题名: (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政務院第一百六十四次政務會議核准)(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公佈)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52年12月31日,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公佈商品流通稅試行辦法。
关键词: 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 公佈 商品流通稅試行辦法

内容

第一條本辦法所列商品,不論本國產製或國外輸入,除另行規定者外,均依本辦法交納商品流通稅。
   第二條已納商品流通稅的商品,行銷全國,不再交納其他各稅,也不得徵收附加;但有下列情况者,應分別依照規定辦理:
   一、應納商品流通稅的商品(以下簡稱應稅商品)如出入國境時,仍應按關稅章則辦理;
   二、經營應稅商品的企業,除國營者外,其所得額仍應照章交納所得稅;
   三、已稅商品經加工製成另一種商品者,應依規定另行納稅;
   四、應稅商品的廢料、下□及副產品,未列入本稅範圍者,應照其他各稅規定辦理。
   第三條商品流通稅的減免,須經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批准,地方政府不得以任何方式減稅或免稅。
   第四條商品流通稅從價或從量計稅,其稅目、稅率規定如附表。
   稅目稅率的增減、調整,由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報請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核准後公佈施行。
   第五條應稅商品的計稅價格規定如下:
   —、本國產製在國內銷售或外國產製報運進口者,依納稅地國營商業機構牌價計稅;
   二、本國產製在國外銷售者,依離岸價格計稅。
   第六條商品流通稅的計算方法如下:
   一、從價計稅者,以應稅商品的稅率乘其計稅價格即爲應納稅額;
   二、從量計稅者,以應稅商品的每單位稅額乘其納稅數量即爲應納稅額。
   第七條商品流通稅的納稅義務人及納稅環節規定如下:
   一、工礦企業產製應稅商品,由國營商業出售者,以國營商業機構在產地所設批發機稱、收購機稱或接貨機稱爲納稅義務人,於商品第一次批發或調撥時納稅;
   二、工礦企業產製應稅商品,自行出售或自行加工、使用者,以該工礦企業爲納稅義務人,於商品出廠或移送加工、使用部門時納稅;其自設批發機構出售者,得以其產地所設批發機構爲納稅義務人,於商品第一次批發或調撥時納稅;
   三、採購應稅農林、畜牧產品者,以採購人為納稅義務人,於商品集中起運時納稅;
   四、由國外進口的應稅商品,以報運進口人爲納稅義務人,於商品報運進口時由海關代收商品流通稅。
   第八條商品流通稅的交納,應根據納稅義務人的不同情况,分爲按次、按日或按期交納。
   第九條商品流通稅由納稅義務人依照規定自行計算,並在中國人民銀行開立帳戶劃撥應納稅款。
   劃撥結算納稅確有困難經稅務機關核准者,得以現金交納。
   第十條納稅義務人、不依規定期限交納稅款,稅務機關得通知中國人民銀行,按前期實納稅額百分之一百二十先行扣交,再憑結算,並按滯納日數加收千分之五的滯納金,
   第十一條凡產製、批發、採購或進口應稅商品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均應於開業前,持憑工商管理機關註册證件副本及已在當地中國人民銀行開立賬戶的證件,並塡具稅務登記表四份,向當地市、縣稅務機關辦理登記。
   第十二條凡經營應稅商品的企業,均應建立健全的會計制度,將各種應稅商品的產、購、銷、存情形分類記賬;其兼營非應稅商品者,並應分立賬簿。
   第十三條凡產製應稅商品的厰、礦及應納本稅的企業機構,均應依照規定期限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年度、季度產銷納稅計劃,並按月報送納稅情况報告表。
   第十四條凡產製應稅商品的廠、礦及應納本稅的企業機構,訂定或變動應稅商品的牌價時,應先報吿當地市、縣稅務機關。企業主管部門研究變動應稅商品價格時,應通知稅務機關參加。
   第十五條凡產製應稅商品的廠、礦及應納本稅的企業機構,均應建立護稅組織,保證依法納稅,並指定專人負責與稅務機關聯系;稅務機關應經常檢査其有關納稅情形,並得派專職人員駐企業內執行職務。不論公私企業,均應負責提供有關材料,並主動地予以協助。
   第十六條凡有下列違章、違法行爲者,其處罰規定如下:
   一、不按規定辦理登記、報吿及其他有關納稅手續者,處以人民幣五百萬元以下的罰金,並限十日內補辦手續;
   二、私製、私運、私銷或以其他方式偸稅、漏稅者,處以所漏稅額一至十倍的罰金,或沒收其偸稅、漏稅商品的一部或全部;情節嚴重者,得罰、沒並處;
   偸稅、漏稅商品除沒收部分外,仍應照規定補稅;
   三、抗不交稅、拒絕檢查、包攬走私、偽造或損毀有關納稅憑證、戳記及一貫偸漏屢敎不改者,除偸稅、漏稅部分依前款處罰外,並得送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七條前條違章、違法行為,任何人均得舉發並協助稅務機關追查,經查實處理後,得在罰金或沒收品變價的百分之三十範圍內,酌情提給獎金。
   第十八條協助稅務工作確有成績及正確履行納稅義務堪稱模範者,稅務機關得報請當地人民政府予以獎勵。
   第十九條本辦法之施行細則,由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另定之。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一九五三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商品流通稅稅目、
   稅率表修正貨物稅稅目、稅率表合併計征後營業稅分級稅率對照表(新華社北京三十日電)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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