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座商或私人加工 同樣要訂立加工契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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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5781
颗粒名称: 委託座商或私人加工 同樣要訂立加工契約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52年12月30日,当代报登载的关于委託座商或私人加工同樣要訂立加工契約的税务问题。
关键词: 加工 契約 委託座商

内容

編輯同志:茲有問題兩則,請解答。
   ㈠委托私商加工,是否要像委玕座商一樣訂立加工契約?又要否向稅局驗印?
   ㈡本店有餘屋租與服裝店營業,其租金收益與水電費收回應如何納稅?
   杭市一元布莊
   答:經轉詢市人民政府稅務局,據答:
   ㈠委託加工,不論委託座商或私人,均應照章訂立契約但該項契約不須送稅務機關驗印。
   ㈡將本企業內之餘屋分租,所得租金及收回水電費,可以非營業收益科目入賬,免繳營業稅,合併計繳所得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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