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貨物運銷單的行商 可以不再找覓納税保證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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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5779
颗粒名称: 持有貨物運銷單的行商 可以不再找覓納税保證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52年12月30日,当代报登载的关于持有貨物運銷單的行商可以不再找覓納税保證的税务问题。
关键词: 貨物 運銷單 税收

内容

編輯同志:茲有稅務問題數則,請解答:
   ㈠農民的自產品,無自產自銷證,可否出售?
   ㈡有些來自外埠的商販,既無行商證又不能確定他是自產品,並對納稅上又無舖保,應如何處理?
   ㈢行商持有的貨物運銷單有那些作用?
   上柏工商聯周良達
   答:經轉詢省人民政府財政廳稅務局,據答:
   ㈠農民自產品如在本省需要自產自銷證明書的城鎭銷售,價値在十五萬元以上者,必須領有自產自銷證明書,方可免稅。
   ㈡沒有行商貨物運銷單、座商分銷證明書、農漁獵牧自產自銷證明書的貨物,到達銷售時,應覓具納稅保證,如未能覓保,可申請當地稅局採用現金保證。
   ㈢工商業稅貨運管理手續通則規定,行商運銷貨物,必須使用行商貨物運銷單。證明這貨物是屬於登記核准的行商所有,可以不再找覓納稅保證,以便利納稅手續。其作用是防止不法商販的偸漏,保護正當行商的經營。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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