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組織條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5298
颗粒名称: 浙江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組織條例
并列题名: (一九五二年十二月十五日浙江省第一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12月23日,当代日报刊登浙江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組織條例。
关键词: 浙江省 協商委員會 條例

内容

第一條本條例根據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公佈的「省、市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組織通則」第十七條的規定制訂之。
   第二條浙江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以下簡稱省協商委員會)由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四人及委員六十人至七十人組成之。
   省協商委員會互推委員十九人至二十五人組織常務委員會,主持會務;省協商委員會主席、副主席爲常務委員會主席、副主席。
   第三條省協商委員會主席、副主席、委員任期與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代表任期同,連選得連任。省協商委員會委員遇有更換必要,經省協商委員會商定得提請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全體會議更換之。
   第四條省協商委員會職務如下:
   一、經過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代表及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民主人士,協助省人民政府實行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的决議,並了解其執行情况;
   二、經過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代表及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民主人士,協助省人民政府聯系人民,徵求並反映人民意見;
   三、審議政府交議的文件和議案;
   四、有系統地蒐集政治法律、財政經濟、文敎衛生、宗敎事務及其他方面的材料,進行研究,提出意見,供政府採擇;
   五、分別或聯合召集各界人士的座談會,協助省人民政府解釋政策、法令並徵求對於政策、法令的意見;
   六、接受人民的建議、詢問、要求、申訴與批評,並認眞加以處理,務使有着落有交代;
   七、協助並推動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民主人士參加各種人民革命運動及建設工作;
   八、組織時事座談會和學習會,協助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代表、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民主人士進行時事的、政策的和理論的學習;
   九、協助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民主人士解决相互有關的問題,加强其團結與合作;
   十、對各民主黨派的發展及訓練幹部等工作,予以可能的協助;
   十一、協同省人民政府籌備下屆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
   第五條省協商委員會由主席負責召集並主持會議。
   第六條省協商委員會推定祕書長一人、副祕書長四人,協助主席、副主席進行工作。在正、副祕書長之下設祕書處,其編制另定之。
   第七條省協商委員會根據各個時期的工作需要得設各種委員會,吸收省協商委員會委員、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代表及代表以外之有關人士參加工作。
   各委員會分別推定主任、副主任負責主持之。
   第八條省協商委員會代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浙江省地方委員會職權時,對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應履行下列之職責:
   一、接受全國委員會的各種工作指示;
   二、有重點地分別報告每屆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及省協商委員會開會的經過和各項决議案的實施情况;
   三、搜集並彙報有關政法、財經、文敎及統一戰線工作的情况;
   四、彙報縣、市及縣、市以下各界人民代表會議開會經過及其工作。
   第九條駐在本省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委員得出席省協商委員會的會議。
   第十條省協商委員會得依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的决定派代表列席全國委員會的會議。
   第十一條省協商委員會對本省各市協商委員會或縣常務委員會的關係如下:
   一、接受並處理市協商委員會或縣常務委員會的建議;
   二、蒐集並研究市協商委員會及縣常務委員會的工作資料,並交流經驗;
   三、協助市協商委員會及縣常務委員會解答省人民政府的政策、法令在執行中所發生的問題;
   四、協助市協商委員會及縣常務委員會進行民主統一戰綫工作。
   第十二條省協省委員會委員駐在市、縣者,得列席各該市協商委員會或縣常務委員會的會議。
   第十三條省協商委員會開會時得視情况需要,通知各市協商委員會或縣常務委員會派代表列席。
   第十四條省協商委員會於必要時得派代表到各市、縣考察協商委員會或常務委員會工作及人民民主統一戰綫工作。
   第十五條省協商委員會每三個月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得提前或延期召集之。
   第十六條省協商委員會須有過半數的委員出席始得開會;須有出席委員過半數的同意始得通過決議。
   第十七條本條例經省各界人民代表會議協商委員會通過施行。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