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聯大根據印度提案所通過的關於朝鮮問題的非法决議周外長覆電皮爾遜堅决表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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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号: 110020020230024805
颗粒名称: 對聯大根據印度提案所通過的關於朝鮮問題的非法决議周外長覆電皮爾遜堅决表示反對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12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部長周恩來就聯合國大會主席皮爾遜轉來聯合國第七屆大會根據印度提案所通過的關於「朝鮮:聯合國朝鮮統一復興委員會報告」的議程的决議案全文一事,覆電聯合國大會主席皮爾遜。
关键词: 周恩來 覆電 皮爾遜

内容

(新華社北京十四日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部長周恩來就聯合國大會主席皮爾遜轉來聯合國第七屆大會根據印度提案所通過的關於「朝鮮:聯合國朝鮮統一復興委員會報告」的議程的决議案全文一事,覆電聯合國大會主席皮爾遜。電文如下:聯合國大會主席皮爾遜先生:
   我已收到了你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五日的來電,其中轉來了聯合國第七屆大會在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三日根據印度提案所通過的關於「朝鮮:聯合國朝鮮統一復興委員會報告」的議程的决議案全文。我現在受權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對你作如下的答覆。
   一、聯合國大會繼一九五一年二月非法通過了誣衊中國爲侵略者的可恥的誹謗決議之後,現在它又在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代表參加的情況之下,進行了關於朝鮮問題的討論,並通過了」個支持美國政府違反國際公約、强迫扣留戰俘的立場以利其繼續和擴大朝鮮現行戰爭的决議案,這一行動顯然是非法的,無效的,中國人民堅决表示反對。
   二、聯合國大會根據印度提案所通過的這個以戰俘遣返問題爲其中心內容的非法決議案,並不是像你來電中所描繪的那樣「按照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二日關於戰俘待遇之日內瓦公約的條文、國際公法中確立的原則與慣例、以及停戰協定草案中有關的規定」來處理戰俘遣返的問題的;不,恰恰相反,它是完全以美國方面自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一日朝鮮停戰談判進入戰俘議程以迄於今所一直無理堅持的、被全世界公認爲違背日內瓦公約和國際公法的所謂「自願遣返原則」或「不强迫遣返原則」,亦即實質上强迫扣留戰俘的「原則」爲其基礎的。揭穿了說,這個非法決議案,無論它怎樣自稱是符合於日內瓦公約和國際公法,實際上,它却是一九五二年十月二十四日美國艾奇遜先生在聯合國大會第一委員會提出的所謂「二十一國提案」的改裝。關於這一點,不僅美英等國的官方發言人曾經多次公開承認並贊許其爲「有力地、堅决地確定了自願遣返的原則」,不僅聯合國內外不論贊成或反對印度提案的國家都一致認定這個提案是支持美國政府所主張的「不强迫遣返原則」的,甚至就是印度出席聯合國代表、這個非法決議案的原提案人梅農先生本人也並不企圖隱諱。連你,皮爾遜先生,在十二月八日對加拿大下院報告聯合國大會開會進程時不也是坦白承認:美國方面所提的「不强迫遣返原則」仍是聯合國方面在朝鮮停戰談判中的唯一基礎麽?
   像這樣一個以所謂「自願遣返原則」或「不强迫遣返原則」爲基礎的非法决議案,决不可能解决你來電中所說的「停戰談判過程中唯一尚未解决的剩餘問題,卽遣俘原則與程序問題」。事實上,關於這一剩餘問題,朝鮮停戰談判雙方在已經達成協議的停戰協定草案第三條中,業已根據國際慣例和日內瓦公約的遣返全部戰俘的原則,制訂了具體而縝密的辦法和步驟。這個第三條,不僅是你來電中所說雙方都能接受的結束朝鮮戰爭的條件,而且是雙方都已經接受了的結束朝鮮戰爭的條件。如果美國方面按照停戰協定草案辦事,而不故意製造出一個所謂「自願遣返原則」或「不强迫遣返原則」來作為阻撓朝鮮停戰的藉口,那麽,這個「唯一尙未解决的剩餘問題」早就可以圓滿解决,全世界人民所共同關心的朝鮮戰爭早就可以結束了。全世界人民都知道,今天是美國政府堅持所謂「自願遣返原則」或「不强迫遣返原則」實卽強迫扣留戰俘的「原則」,破壞了日內瓦公約的條文,破壞了朝鮮停戰協定草案的規定,中止了朝鮮停戰談判,因而使戰俘遣返問題長期不能解决。而聯合國大會竟對美國這種違法罪行加以支持,這是中國人民所絕對不能容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堅决地遵守和維護在停戰生效後遣返全部戰俘的日內瓦公約的根本原則,並將繼續堅决地遵守和維護這一原則。
   三、你所交來的這個非法决議案,不僅是以所謂「自願遣返原則」或「不强迫遣返原則」爲根據的,而且是以假定朝中方面被俘人員中確有一些戰俘「拒絕回家」與其家人團聚過和平生活爲前提的。這樣的看法既完全不合乎人道,更絕對不合乎事實。
   事實是:很長時期以來,美國方面就悍然不顧日內瓦公約第十七條的規定及其他對戰俘人道待遇的條欵,在其所管理的戰俘營中,使用了大批美國的、李承晚的和蔣介石的特務担任戰俘營中的負責職務,甚至使用了李承晚的和蔣介石的特務冒充朝中戰俘,混雜在戰俘當中,經常用酷刑、屠殺和集體罰餓等等極端野蠻、極無人道的辦法,來對朝中戰俘進行所謂「勸導」、「甄別」、「再甄別」和「徵詢」,脅迫他們表示「拒絕遣返」和「不願囘家」。凡是不願意這樣做的戰俘都遭到這些特務的毒打,而在戰俘們受重傷、失知覺之後,特務們就利用這一時機來在戰俘身上剌上侮辱他們人格、違反他們意志的背叛祖國的字樣,或按住戰俘的手指,用他們傷口上的血,在所謂「不願囘家」的「甄別書」上打指印;這些特務甚至用自己的手指蘸上被毒打的戰俘傷口上的血,來僞造指印。這一切,在一年多來美英通訊社的各種報道中,在印度、加拿大、英國和其他參加美國一方作戰的國家的輿論中,在美國前戰俘營長官柯爾生准將和杜德准將的自承中,在僥倖逃出「死亡營」的朝中戰俘的報告中,在紅十字國際委員會的報吿中,甚至在美國國防部部長羅維特最近在十二月二日對記者的談話中,都已經完全證實其爲千眞萬確了。
   美國方面喪盡天良地拿這些他們親手製造出來的烙印和血書作爲根據,來叫囂什麽「有些朝中戰俘不願遣返」,而你所交來的這個非法決議案就居然加以肯定,說什麽「日內瓦公約不能被解釋為授權拘留國以武力來强使個別戰俘囘返家鄕」。其實,凡屬戰俘,就是在敵方武力控制之下被强迫處置而不得自由的對方交戰人員,一旦停戰生效,雙方全部戰俘所應享受的釋放與遣返的權利,就是要解除敵方的武力控制,使之歸還對方,得以恢復自由和囘家過和平生活。戰俘享受這種權利,有何「强迫遣返」或「武力强使囘鄕」之可言?所謂「拘留國不能以武力强使個別戰俘囘返家鄉」的詭辯是根本不能成立的,在日內瓦公約中是找不到任何根據的。相反地,日內瓦公約的許多條文都確定了拘留國在停戰生效後只有責任迅速釋放與遣返全部戰俘,而决沒有權利使用武力、使用特務來侮辱和扣留戰俘。很顯然,聯合國大會通過這個非法决議案的目的是想把世界人民對於美國方面在「甄別」戰俘時所犯的恐怖罪行的憤怒和注意,轉移到所謂「强迫戰俘囘家」或「不以武力强使戰俘囘家」的問題上去。你們這種做法,才眞「是對於人類所共有的基本人道本性的一個挑戰」。
   就在聯合國第七屆大會期間,朝中戰俘們還在因抗拒「甄別」、「勸導」和反對表示「不願囘家」的願望,而繼續受着屠殺。從今年十月十四日到十二月四日,僅僅根據美英通訊社所透露出來的消息加以統計,這樣死傷的朝中戰俘已達三百二十一人之多,平均每天有六、七個朝中戰俘因此受害。而你們在聯合國大會上通過這個非法决議案時,却儼然無事地裝出一副彷佛正在悲天憫人的樣子,侈談什麽「人道原則」和「戰俘自由意志」來替美國方面的殘暴罪行辯護,並想盡了種種方法,來實現美國方面的所謂「自願遣返原則」或「不强迫遣返原則」,實卽强迫扣留戰俘的「原則」。全世界公正人士對於聯合國大會這樣墮落的行爲,不能不感到驚訝和憤慨。
   四、你所交來的這個非法決議案,規定將十幾萬朝中戰俘送到一個非軍事區「繹放」出來,交給一個由中立國組成的遣返委員會,准許「自願囘家」者囘家,其「不願囘家」者交給遣返委員會,在一百二十天後交給聯合國處理。這個遣返委員會並要設立一個公斷人,假如委員會對於這個公斷人的任命不能達成協議,則此事應該提交聯合國大會。公斷人是在遣返委員會起決定作用的,其最後任命權歸於聯合國,而所謂「不願囘家」的戰俘的最後處理權也交給聯合國,這眞是荒唐達於極點的建議。難道聯合國中提出並通過這個非法决議案的各國代表們竟然忘記了聯合國正是朝鮮戰爭交戰雙方中的一方麽?
   老實說,這些規定兜了許多圈子,玩了許多花樣,實際上是完全採納了美國方面一九五二年九月二十八日在板門店所提的三種建議而以更巧妙的形式寫出來的,其目的無非是為了更易於欺騙世界人民,使美國政府違反國際公約,強迫扣留戰俘的陰謀得以實現。
   所謂戰俘「不願囘家」的欄言,完全是不可置信的,已如上述,而且將遣返全部戰俘囘家這個任務交給中立國所組成的遣返委員會去做,也是不能解决問題的,因為,如前所說,美國方面曾派有大批李承晚和蔣介石的特務冒充朝中戰俘,混雜在朝中戰俘當中,利用戰俘已被强迫刺上背叛祖國字樣或蓋上拒絕遣返血書指印後所產生的恥辱、顧慮等心理失常的狀態,經常對他們進行脅迫行爲,如果不把這些特務從朝中戰俘中隔開或孤立起來,那麽,一切訪問和解釋都不可能順利進行,而那些被剌過字和打過血指印的朝中戰俘們仍有被特務脅迫拒絕囘家以至帶走的可能。因此,要從朝中戰俘中隔開或孤立特務份子,這在遣返委員會管理戰俘的情況之下,是根本無法辦到的,只有將戰俘直接交給對方保護,然後才能辦到。朝鮮人民軍最高司令官金日成將軍和中國人民志願軍司令員彭德懷將軍在其一九五二年十月十六日致美國克拉克將軍函中所提出的將全部戰俘送至非軍事區直接交給對方接收,並實行訪問和解釋然後遣返的辦法,就是照顧到上述這些複雜情况,使戰俘能首先從對方的武力控制下脫離出來,而受到自方的保護,然後才能保證戰俘得以按照人道原則、國際慣例、日內瓦公約及朝鮮停戰協定草案,獲得全部遣返。聯合國大會如果不是美國政府的傳聲筒,就沒有任何理由不接受朝中方面這個合情合理的遣俘建議。
   五、基於以上所述,人們可以清楚地看到,你所交來的這個非法决議案是既不公平,也不合理的。它之所以不合理,是因爲它完全違反了人類的良知、人道的原則、國際的慣例、日內瓦公約的條文和朝鮮停戰協定草案的規定,承認了美國方面用極端野蠻殘暴的方法所製造出來的戰俘「拒絕遣返」的「願望」,並硬要扣留幾萬朝中戰俘作爲人質來迫使朝中方面對美國方面屈服。它之所以不公平,是因爲它處心積慮地想把美國方面所堅持的毫無法理根據的「自願遣返原則」強加在朝中方面頭上,而毫無理由地拒絕了朝中方面關於遵守日內瓦公約遣返全部戰俘的建議和蘇聯代表團關於先在朝鮮立即全面停戰,然後再解决遣返全部戰俘問題的提案。
   事實旣是這樣,所以我不能不鄭重地通知你,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對於這樣一個非法决談案,認爲是根本不可能「作爲一個協議的公正與合理的基礎」的。
   中央人民政府認爲,朝中方面在戰俘遣返問題上堅持符合人道原則和日內瓦公約的全部遣返原則的態度,是完全正確的,正義的,也是公正的,合理的。朝鮮談判中遣俘問題的解决,必須也只能以日內瓦公約爲基礎,而絕對不能也不許以任何非法的原則爲基礎。在日內瓦公約的原則基礎之上,朝中方面曾經一再表示,一旦朝鮮停戰生效,雙方應立即無條件地、迅速地、全部地遣返戰俘,朝中方面並準備了接待雙方聯合紅十字會小組去訪問戰俘營,以利對方戰俘將以迅速囘家。由此可見,朝中方面的確是如同你來電中所說的,願盡一切可能的努力以保證全部戰俘囘家並協助他們迅速囘家的。但是,如果接受了你所交來的這個既不公正也不合理的非法決議案,那就不能保證全部戰俘迅速囘家,那就等於向美國方面滅絕人道、摧毀戰俘人權的暴力屈服,因而絕不可能引致並實現一個眞正的停火。並且,你所交來的這個非法決議案中所體現的美國政府的「自願遣返原則」如果任其實現,維護國際秩序和戰俘人權的國際法原則如果任其為美國政府所橫暴破壞,那麽,今天朝中戰俘所受的苦難,明天就可能落在其他國家可能成爲戰俘的人們的頭上;今天朝中兩國所受的侵略的災禍,明天就可能落在全世界任何一個其他國家的頭上。
   六、你的來電用了許多辭藻來企圖說明你們通過這個穿上印度外衣的、以美國「自願遣返原則」為其中心內容的非法决議案,是熱誠願望朝鮮戰爭的迅速結束的,可是,你所交來的這個非法決議案却完完全全證明它是在曲從美國政府決心用暴力來貫徹他們強迫扣留戰俘以便中止和破壞朝鮮停戰談判、延長和擴大朝鮮戰爭的橫暴意志。你們不是在努力設法結束朝鮮戰爭,而是在努力設法誘脅出席聯合國大會的若干國家共同批准美國的不停戰、不談判、也不和平解決的延長並擴大朝鮮戰爭的政策,同時則又企圖把戰爭不能停止的責任,設法轉嫁到朝中方面。可以斷言,你們這種轉嫁責任的企圖是徒然的。
   假如聯合國大會眞是如同你來電中所說的那樣,具有「為朝鮮帶來和平的一致願望」,那麽,聯合國大會就應該堅持日內瓦公約和國際公法的戰俘全部遣返原則,嚴正地要求美國方面立即恢復板門店談判,並根據蘇聯代表維辛斯基先生十一月十日和二十四日所提出的和平解决朝鮮問題的提案,首先依照雙方業已獲得協議的朝鮮停戰協定草案,實現交戰雙方的完全停火,而將戰俘全部遣返問題與和平解決朝鮮問題一起交由美國、英國、法國、蘇聯、中華人民共和國、印度、緬甸、瑞士、捷克斯洛伐克、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和南朝鮮所組成的「和平解决朝鮮問題委員會」去解决。這個委員會與你來電中所提及的朝鮮停戰協定草案第六十欵所規定的政治會議,是同一性質的,而其組成的成分又是最為公平,最為合理的。這種辦法如果實行,朝鮮停戰就可立即實現,朝鮮人民的災難,雙方士兵的傷亡,就可停止。這樣,聯合國大會就可以眞正迅速地「為朝鮮帶來和平」。
   然而,對於這一公平合理而又眞能促進和平的建議,聯合國本屆大會已經加以拒絕了。我現在再一次向你提出:為了實現全世界人民迫切的和平願望,爲了表示中國人民切盼朝鮮和平早日恢復的誠意,而不使遣俘問題成爲實現朝鮮停戰的障礙和藉口,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要求聯合國大會取消你所交來的這個非法决議案,責成美國政府立即恢復板門店談判,並根據朝鮮停戰協定草案首先實行全面停戰然後再將戰俘全部遣返問題交由上述的「和平解决朝鮮問題委員會」去解决。如果聯合國大會同意討論這一要求,則在討論時必須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的代表參加。如果聯合國大會竟拒絕這一正義要求,而仍然堅持其旨在支持美國政府違反國際公約、强迫扣留戰俘的非法决議案,那就更進一步地證明你們的目的絕不是爲了獲致朝鮮和遠東的和平,而是徹頭徹尾地爲了要繼續和擴大朝鮮戰爭以便將來更進一步破壞遠東和世界的和平,因而也就更加暴露了聯合國正日益成為美國統治集團準備戰爭和擴大侵略的御用工具。一切支持美國統治集團戰爭政策的人,必須要對這種行動的後果負起嚴重的責任。
   七、我要求你將這個覆文的全文在聯合國大會上散發。
   八、請接受我最高的敬意。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部長
   周恩來
   一九五二年十二月十四日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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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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