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加工行為就要訂立加工契約並各按加工費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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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4643
颗粒名称: 發生加工行為就要訂立加工契約並各按加工費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52年12月13日,当代报登载的关于發生加工行為就要訂立加工契約並各按加工費金額萬分之三貼花的税务问题。
关键词: 加工 契約 税务

内容

編輯同志:茲有稅務問題二則,請解答。
   ㈠訂立加工合約是否要照對方每年或每月之產量訂立?該合約是否要向稅務局備案?
   ㈡提貨收據單是否能改用收貨簿及回單簿?
   公記棉布手工整理場
   答:經轉詢市人民政府稅務局,據答:
   ㈠委託加工行爲須由委託人與工廠雙方訂立契約,載明加工原料之名稱、數量、加工所需時間、製成品名稱、數量及加工費金額,並應於每次發生委託加工行爲時,依照前項規定條件分別訂立契約,雙方各執一份,並各按其全部加工費金額照萬分之三貼花。其加工工厰所立的加工費收據,應按千分之三貼花。前項加工契約,可不須向稅務局備案。
   ㈡加工工厰向委託商領取加工原料所立之收據,係屬貨物收據,應按件貼花五百元。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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