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商業聯合會籌備委員會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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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4176
颗粒名称: 浙江省工商業聯合會籌備委員會章程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12月7日当代日报登载的浙江省工商業聯合會籌備委員會章程。
关键词: 工商業 聯合會 章程

内容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浙江省工商業聯合會籌備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經浙江省工商業聯合會籌備代表會議决議組織之,負籌備成立浙江省工商業聯合會之責。浙江省工商業聯合會是在浙江省人民政府監督與指導下,並接受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的領導,以團結全省工商業者貫徹共同綱領,建設新民主主義經濟為目的的人民團體;在未正式成立前;本會代行其職權。
   第二條本會於浙江省工商業聯合會正式成立後,即告結束。
   第三條本會會址設於杭州市。
   第二章任務
   第四條本會的任務如下:㈠執行籌備代表會議的决議,進行正式成立浙江省工商業聯合會的各項準備工作。㈡接受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籌備委員會的指導,推動和健全各市、縣、鎭(區)工商業聯合會的組織,幷指導其會務之進行。㈢領導全省工商業者遵守共同綱領,推行人民政府的各項政策法令。㈣組織全省工商業者學習,以提高政治認識,改造思想,發揚愛國主義與國際主義精神。㈤指導全省私營工商業者,在國家總的經濟計劃下,發展生產,改善經營。㈥調查研究全省工商業情况,代表工商業者的合法利益,向有關機關反映意見,提出建議。
   第三章組織
   第五條本會由委員九十五人組成,設主任委員一人,副主任委員六人,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均由籌備代表會議選舉之。
   第六條本會設常務委員廿七人至廿九人,除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為當然常務委員外,幷由全體委員互選足額組織常務委員會。
   第七條本會爲適應工作需要,得設立各種專門委員會,其組織規程由常務委員會另訂之。
   第八條本會設祕書長一人,由籌備代表會議主席團提名推選之。另設副祕書長若干人,祕書長、副祕書長下設置各處,分工辦事。
   第四章職權
   第九條本會全體委員會職權如下:㈠執行籌備代表會議的决議。㈡制定或修改本會重要規程、章則。㈢制定本會工作計劃。㈣選舉常務委員,組織常務委員會。㈤聽取與審查通過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及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報告。㈥通過任免本會副祕書長。㈦審查及通過本會收支預算、决算。㈧决議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及各地工商聯提議事項。㈨負責召開全省工商業代表大會,正式成立浙江省工商業聯合會。
   第十條常務委員會職權如下:㈠執行籌備委員會的決議,幷向籌備委員會報告工作。㈡决議設立或撤銷各種專門委員會。㈢通過任免調配本會各處負責人員。㈣聽取與審查通過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祕書長及各種專門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第十一條主任委員對外代表本會,對內領導會務,副主任委員協協之。
   第十二條祕書長、副祕書長協助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執行日常會務。
   第五章會議
   第十三條本會全體委員會議,以每六個月舉行一次爲原則,由主任委員召集之,必要時經委員三分之一以上的提議,或常務委員會之决議,得提前或延期召集之。
   第十四條常務委員會議,以每二個月舉行一次爲原則,由主任委員召集之,必要時經主任委員或常務委員三分之一以上的提議,得提前或延期召集之。
   第十五條各種會議均需有過半數委員之出席,始得開會,有出席委員過半數的同意,始得通過決議。
   第六章經費
   第十六條本會經費預算及徵收辦法,由籌備代表會議決議之。
   第七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章程經籌備代表會議通過,報請浙江省人民政府核准,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籌備委員會備案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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