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担任企業資方代理人不必向勞動局辦理任何手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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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4056
颗粒名称: 如担任企業資方代理人不必向勞動局辦理任何手續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12月5日当代报登载关于“如担任企業資方代理人不必向勞動局辦理任何手續”问题的解答。
关键词: 企業資方 勞動局 手續

内容

編輯同志:本人過去在私營商店做代理經理工作,未參加職工會,去年該店閉歇後,我就失業至今。現有友人擬介紹我到一個店去工作,並得該店資方同意。請問我應向勞動局辦理什麽手續?
   讀者李炳文
   答:經轉詢市人民政府勞動局,據答:
   如係担任該企業資方代理,不必向本局辦理任何手續。但如係去做職工,因李君原係私營企業經理代表身份,非□記合格的失業人員,暫難同意照顧。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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