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委托同業代銷承銷商要課工商業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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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3483
颗粒名称: 商業委托同業代銷承銷商要課工商業税
分类号: F129.71
摘要: 1952年11月28日,当代日报对于读者提出的税务问题给予了回答。
关键词: 貨物 工商業稅 稅務 商業稅

内容

編輯同志:我們為擴大銷路,由座商委托座商帶銷貨物,並寫好委托書,經起運地稅務機關證明是實,請問這樣是否還要照進銷貨處理?如果要補稅是按固定工商業稅計征,還是按臨時商業稅計征?
   新渥鎭陳信源雜貨號
   答:經轉詢省人民政府財政廳稅務局,據答:
   商業委托代銷,按照工商業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二條的規定,承銷商以進銷貨論,按金額課征工商業稅。如承銷本業範圍的貨物,憑「固定工商業外銷貨物證明單」向銷售地稅務機關報繳營業稅、承銷本業範圍以外的貨物,應繳納臨時商業稅。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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