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參加司法工作的婦女幹部黃苗琴學會了走羣眾路綫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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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2944
颗粒名称: 新參加司法工作的婦女幹部黃苗琴學會了走羣眾路綫辦案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11月21日,当代日报刊登一篇新參加司法工作的婦女幹部黃苗琴,學會了走羣眾路綫辦案。
关键词: 黃苗琴 羣眾路綫 法院

内容

黄苗琴同志是嵊縣人民法院在司法改革運動中新吸收一來做司法工作的幹部。她是勞動模範,是個優秀的靑年團員;曾出席紹興專區勞動模範大會,現在是靑年團嵊縣機關總支委員。她到法院工作後,由於在辦案中能够走羣衆路綫,因此已獲得不少成績。
   今年八月間,當領導上决定將她從區裏(當時黃苗琴同志是嵊縣甘霖區婦女工作幹部)調到縣人民法院來工作時,黃苗琴同志對工作表現得沒有信心。她認為自己文化程度低,口才又不好,到法院來工作旣不會講又不會寫,工作不一定搞得好,因此曾數次請求領導上最好不要調動她。後來經領導上和同志們的分析、幇助,她認識到司法工作的重要性,認識到組織上調她到法院來工作,是為了要她更好地爲黨為人民服務,這樣,她終於大起胆子到法院裏來了。
   到法院以後,法院領導上根據她對工作信心不高的思想情况,首先幫助她學習業務;審訊案件時總是要她參加旁聽,進行學習。由於她能虛心學習,不到半個月,她已開始摸到了司法工作的門路。她在旁聽審訊案件的過程中,總是用心地聽□審判員的問話和當事人的回答;遇到自己不懂的地方,就將疑問在筆記本上記下來,退庭後向負責審判的同志請教,要求他說明所以這樣審問或這樣判案的根據在那裏,一直到問題弄懂爲止。在整整一個星期的時間中,她每天總是緊張地進行學習。自然,有時遇到較複雜的案件搞不懂時,她也不免產生畏難情緒,但當她一想起過去自己受反動派壓迫,而今天自己正担任着「保障民主、鎭壓反動」的莊嚴的司法工作時,她的勇氣就來了。同時在幾次旁聽審判的過程中,她看到許多案件祗要依靠羣眾,多和羣衆商量,多進行調查研究,問題很快就得到解决;這樣,她對司法工作就漸漸提高了信心。
   不久,法院領導上大胆放手地交給她一件婚姻案件,要她處理,幷要她寫判决書。她在接受了這案件的第一天,就用心研究了案中的各項問題:案中原告楊愛娟,女,三十八歲;十九歲時由父母包辦與趙傳興結婚;婚後夫妻沒有什麽感情;趙傳興是一個漆匠,到現在已有十四年沒有回家了,現在下落不明;楊愛娟登報要他回來也無音信,因此楊愛娟提出要與趙傳興離婚。第二天,黄苗琴依據這些情况訊問楊愛娟後,在判决前先向來旁聽的羣衆說:楊愛娟與趙傳興是一對虛掛空名的夫妻,他們的婚姻是父母包辦的,十四年來楊愛娟在精神上、生活上受了很多苦,現在楊愛娟明白自己的婚姻關係拖下去對家庭、對社會都沒有好處;同時楊愛娟為了給趙傳興最後一個考慮的機會,還在報上登過啓事,現在仍不見趙傳興回來,可見趙傳興已無心於這個家庭;所以法院準備判决准予楊愛娟與趙傳興離婚。黃苗琴同志說了之後,並徵詢旁聽羣衆的意見。黃苗琴這些話當場就得到旁聽羣眾的擁護。在經過幾次實際工作的鍛鍊後,黃苗琴開始摸到了審判工作的門路,對人民司法工作的重要意義也有了進一步的認識,因而對工作的信心更加提高了。
   後來,法院領導上又派她和另外兩個同志組織了一個巡迴小組,深入到甘霖區去處理案件。到區裏的第一天,他們就將案件分門別類地排了隊、然後進行分工:由黃苗琴負責了解情况與總結工作,由業務較熟的一個同志担任審訊工作,另一同志則負責協助工作的進行。當時他們共帶去五十二件案件,在處理中又新發現四件,一共五十六件(其中有婚姻案四十件;刑事案十六件,包括殺人案、強姦案等,當中八件刑事案件只作調查、暫不處理)。第二天黃苗琴同志便主持召開了區、鄉、村婦女幹部會,在會上將全部案件的情况對到會婦女幹部作了報告,幷了解當事人目前的情况,及徵詢處理意見。另外又分別召開了民事案件當事人會議和區、鄉、村的積極分子會議,多方了解情况。情况摸熟以後,第三天就開始將性質相同的案件集中起來,進行集體調解。首先挑出兩件較典型的案件(一件是准予離婚,一件是和解)根據婚姻法的精神作了解釋,提出意見,然後分小組進行調解。由於運用了以上方式,在短短的七天中就處理了四十八件案件(其中民事案件四十件內調解的三十七件,判决的三件),獲得了羣衆的普遍好評。許多羣眾反映說:「過去法院裏的人坐在城裏辦案,問來問去問不淸;現在下來辦案,事情一下就弄清楚了。」「過去聽到要上城裏去打官司,我們就是道理對也不敢去;去了也嚇得不敢說話。現在法院裏人下來,我們胆子也大了,話也敢說了。」也有些羣衆反映:「辦案子這樣和和氣氣講道理、有商量,還是第一次看到。」婦女委員和積極分子都說:「這樣辦案對我們是一次敎育。以後我們在區裏、鄕裏調解糾紛,心裏也有個數了。」黄苗琴同志又在總結巡迴小組的工作時,提出鞏固原有的區、鄉調解委員會和建立村調解小組的意見。當時參加審判的婦女委員和積極分子一致表示有信心搞好調解工作。現在僅甘霖區一個區,已經有十四個鄉建立了調解委員會,村調解小組正在醞釀成立。此外,通過巡迴小組的工作,也進一步密切了人民法院與羣衆之間的關係。勞動人民都有這樣一種感覺,就是:人民法院是自己的法院,今後有事可以到法院來說話了。
   經過一個多月實際工作的鍛鍊,黃苗琴同志已學會了寫判决書。她寫的判决書簡單明瞭,人家一看就懂。現在她正滿懷信心地爲人民的司法工作服務,她相信:在領導上和同志們的幫助下,祇要自己好好努力,是一定可以將司法工作做得更好的。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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