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道路便利交通路面不得擅自挖掘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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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2554
颗粒名称: 保護道路便利交通路面不得擅自挖掘
并列题名: 市建設局制定管理掘路規則
分类号: G210
摘要: 杭市人民政府建設局爲了保護道路便利交通,特制定管理掘路規則。
关键词: 道路 建設局 工程

内容

(本報訊)杭市人民政府建設局爲了保護道路,便利交通,限制掘損路面,特制定管理掘路規則,業經市人民政府批准施□。無論公私機關或市民,凡因興建或修理工程,及其他設施需要挖掘道路時(包括各種舖裝道路、土路、人行道等),均應遵照辦理。該規則主要内容如下:
   ㈠凡挖掘道路,不論面積大小,均須填具掘路申請書報經市建設局核准,發給掘路執照後方准開工。如遇有緊急工程,得先與市公安局(或當地派出所)聯繫。並報經市建設局同意後動工,但須立即補辦領照手續。㈡凡挖掘的舖裝道路,統由市建設局施工修復,修復費按市建設局標準單價折算,由掘路人負担。在同一工程內,如有部份路面不動,而在地下掏空的,也應按掘開計算,交納修復費。㈢凡掘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徵修復費:甲、挖掘土路,經市建設局認可,掘路人自願遵照規定標準填平整理者;乙、在市建設局新修道路工程施工期內,其掘路不妨礙工程進展者。㈣挖掘道路,不得阻斷或嚴重妨礙交通,如必須阻斷或嚴重妨礙交通時,應由掘路人先向市公安局交通大隊申請核准後,再向市建設局申請領照。㈤挖掘道路,應視工程需要,盡量將所掘路面與路基之面積縮至最小限度,並不得妨礙路面排水,竣工還士時,應由掘路人分層夯實,須與原路面齊平,挖出廢土須即時清除。㈥挖掘道路開工後,須在施工地點兩端設置警吿標誌,日間用馬凳或插紅旗,夜間用紅燈,並設置必要的攔路設備,以策安全。㈦挖掘道路竣工後,應於三日內向市建設局報送完工單。㈧凡未經申請核准,私自挖掘道路的,除應補辦手續外,並按全部實掘面積加收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的修復費,或得由市建設局會同市公安局勒令停工。
   (通訊員程志瑜)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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