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決貫徹婚姻法保障婦女的權益嘉善李費氏虐殺童養媳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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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1912
颗粒名称: 堅決貫徹婚姻法保障婦女的權益嘉善李費氏虐殺童養媳判處死刑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11月07日,当代日报刊登了堅決貫徹婚姻法保障婦女的權益和嘉善李費氏虐殺童養媳判處死刑的故事。
关键词: 婚姻法 婦女 權益

内容

編輯同志:嘉善縣人民法院爲繼續宣傳貫徹姻法,使廣大人民羣衆能够到一次深刻的敎育,特在上月三十一日,在城區人民廣場舉行了一次公審大會,到會的羣衆有一萬五十多人。
   大會公審並宣判了三件違反婚姻法的案件。唐錦明虐待妻子,當場判處了有期徒刑二年;高寳姜虐待並企圖殺害童養媳案,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李費氏虐殺童養媳劉小寳致外案,當場宣判死刑。
   被判處死刑的李費氏是本縣十窰區干窰鄕第六村人,有子李小官,家裏靠倒馬桶維持生活。李費氏性情一向暴戾,一九四四年由徐銀銀等介紹以食米一石買進劉仁榮的十一歲女兒劉小寳做童養媳後;對劉小寳便時加虐待打駡。劉小寶很小的時候,李費氏就强迫她過度勞動,過着牛馬不如的生活,因此十六歲的劉小寳看上去只像一個十歲左右的孩子。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傍晚,劉小寳倒完了馬桶,趁空與隣兒朱海玲踢毽子,後來二人爭吵起來,李費氏就不問靑紅皂白,拿起竹柄掃帚向劉小寳沒頭沒腦的打去,劉小寶逃脫後,李費氏又拿起掃帚追打,劉小寶跑到張家圩南面小池邊,就跌倒在地上,李費氏追趕上去竟用雙手活活將她叉死。
   李費氏的兇暴殘忍和慘無人道的爲,是新民主主義社會所絕對不容許的,是嚴重侵犯人權和違反婚姻法的。人民政府爲保障人權,貫徹婚姻法,當場將李費氏判處死刑。這一正義的判决,立即獲得台下羣衆熱烈的擁護。
   這次公審大會,對我是一次極深刻的敎育,使我更認識了封建婚姻制度的殘酷和婦女封建婚姻制度下所受痛苦的嚴重。爲了徹底摧毁封建婚姻制度的殘餘勢力;我今後一定要努力宣傳婚姻法,爲婚姻法在農村中普遍貫徹而努力。嘉善干窰鎭丁萱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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