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聯營的私營企業其原有組織仍須存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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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1296
颗粒名称: 參加聯營的私營企業其原有組織仍須存在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10月29日当代报登载读者来信,讲述關於聯營組織企業解散後,職工的解僱金應由原單位負担等問題後,仍有疑问,請予解答。
关键词: 職工 解僱金 解答

内容

編輯同志:閱貴報十月八日工商信箱欄內刋載關於聯營組織企業解散後,職工的解僱金應由原單位負担等問題後,我們尚有疑問數點,請予解答:
   ㈠企業參加聯營後,原有組織是否依舊存在?
   ㈡原有組織參加聯營後歇業,原有組織的職工解僱金是否可請聯營處負担(因資本已如數參加聯營)?
   店員工人葉永林、胡振賢、陳芝姆
   答:經轉詢市工商局,據答:
   ㈠企業的聯營、合營組織,根據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同一行業或雖非同一行梁,而在生產或業務上有聯系者,得依自立自願的原則,在保持原有組織的基礎上,聯合經營其業務的一部份或數部份……」,因此參加聯營後,其原有組織,仍須存在。
   ㈡聯營本身與職工無勞資關係,參加聯營後,如原組織已經歇業,則與聯營性質不符。故聯營如要解散,其解雇金應由各原單位資方設法解决。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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