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命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1282
颗粒名称: 浙江省人民政府命令
其他题名: 府商字第四七六三號一九五二年十月廿七日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10月29日当代报登载浙江省人民政府命令浙江省紗布管理修正暫行辦法。
关键词: 浙江省 紗布管理 暫行辦法

内容

(不另行文)茲制訂「浙江省紗布管理修正暫行辦法」,卽予公佈施行。
   主席譚震林浙江省紗布管理修正暫行辦法
   一、爲合理調節紗布產銷供應、穩定物價、發展城鄉交流,特制定本辦法。
   二、本省遵照政務院關於統購棉紗的規定,實施棉紗統購。
   三、凡公私生產單位如需用棉紗,應按期造具生產計劃,國營經主管機關證明,私營經同業公會證明,報請當地市縣工商行政部門審查後,核准—定配紗數量,發給配紗證,按月憑證向當地或指定之國營花紗布公司,或其代理機構申請配紗。零星購用棉紗之小生產單位,每次購用棉紗在五包以內,如未辦理以上規定之申請配紗手續,國營花紗布公司或其代理機構,亦可根據當時情况,酌情供應之。
   四、各地工商行政部門在必要時得審核各棉布生產單位及運銷單位的生產與運銷計劃,督促其切實執行,以調節各類布疋的生產及各地區間的運銷供應。
   五、各種棉布均得自由購銷,但在設有棉布交易所或棉布交易市場的城市應按規定參加交易所或市埸交易。當地工商行政部門在必要時,可審查各採購單位的購銷計劃合理掌握棉布供應。
   六、本省各較大城市(如杭州、寧波、溫州等市),均得視需要成立棉布交易所(或棉布交易市場),由當地政府規定一定起點以上的棉布交易數量均須集中場內進行父易。各地國營棉布經營機構,應參加交易所或市場交易,以發揮領導市場之作用。但如經當地工商行政部門批准,亦得另在門市進行交易。
   七、各地工商行政部門,得視需要,着令各有關紗布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各項有關產銷、販賣、加工、存儲等情况的報告制度,各公私單位,均須詳實列報。
   八、凡公私織布工廠,不得轉售棉紗。棉布商號不得囤積拒售布疋。未經政府核准經營棉布生產、複製、販賣等業務者,不得經營棉布生產、複製、販賣等業務。
   九、任何公私單位,均應遵照本辦法各項規定執行,違者依其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懲處。
   十、本辦法公佈後,原「浙江省紗布管理暫行辦法」應即廢止。
   十一、本辦法經浙江省人民政府公佈施行,修改時同。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阅读

相关人物

譚震林
责任者
譚震林
相关人物

相关地名

浙江省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