鞏固國家税收保障正當經營餘杭處理抗稅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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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0883
颗粒名称: 鞏固國家税收保障正當經營餘杭處理抗稅戶
其他题名: 呂鳳祥、趙根法、董悅堂等分別判處徒刑。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餘杭縣人民法院於十月十七日召開了公審大會,公審逃稅、抗稅的不法資本家呂鳳祥、趙根法、董悅堂等三犯。
关键词: 法院 逃稅 抗稅

内容

(本報餘杭訊)餘杭縣人民法院爲了鞏固國家稅收,保障正當工商業經營,特於十月十七日召開了公審大會,公審逃稅、抗稅的不法資本家呂鳳祥、趙根法、董悅堂等三犯。
   餘杭縣一九五一年度所得稅自開徵以後,大部工商業戶都能如期納庫。但有少數資本家雖經稅局再三催促,始終狡賴頑抗,並煽動他人共同對抗交稅,嚴重影響了國家稅收。如不法資本家呂鳳祥,是協泰鏞米店負責人。解放前,原是擺米攤的,因爲他會投機倒把、非法盤剝,所以成為米店大老闆。解放後,他還是繼續幹着危害人民利益的投機取巧的勾當。一貫以少報營業額、不開發貨票,塗改、偽造帳册、提高期初存貨價值、擴大開支、匿報銷貨額等各種花樣逃稅。如一九五一年十二月進米七十八石九斗四升,銷米五十九石一斗二升三合,照理十二月期末盤存應是十九石八斗一升七合,可是實際盤存祗有十二石一斗八升七合,計偸漏七石六斗三升。同月並偸漏糯米百分之二十四·二十三。該犯一九五一年應繳所得稅一四、五五二、四〇〇元,除已繳部份外,尚應繳六、〇八四、二〇〇元,至今頑抗不繳。並說:「餘杭稅收特別重,一定會調整的,先繳要吃虧。」企圖煽動別人共同抗稅。不法資本家趙根法,是趙根法炒貨糖果店負責人。解放前,該犯與大漢奸項龍光勾結,進行走私、包運(日僞時期),從中騙取錢財。解放後,一貫偸漏稅收,私宰耕牛,並破壞生產,破壞集體繳稅。今年九月八日,彙繳春、夏兩季營業稅時,工商界爲了履行集體繳稅的制度,委由糖果業負責人沈順坤負責彙收稅款,進行彙繳。當沈順坤向該犯去收稅款時,該犯先則以「分散稅票各自繳」拒絕繳款;繼則謾駡沈順坤,並竟把沈順坤的頭頸打出血。嚴重妨害公務和侵犯人身自由。在審訊中再三予以敎育,該犯始終頑强對抗,不承認錯誤,毫無悔過表現。不法資本家董悅堂,是□同有水作店老闆。是一個偸稅漏稅的「能手」。解放後,他仍將資金分散做花草子生意,並在花草子內滲雜泥沙、麩皮,賣給農民,獲取非法暴利。此外,並一貫以少報荳腐作數,每作多做黃豆一二升,銷貨不開發票、一票兩用等非法手段來逃漏稅款。在重估財產時,又匿報資金,並將□子出賣、分散逃避資金,破壞生產,破壞稅收。各地開展「五反」時,他還焚燒賬册、單據,一度解僱職工,並繼續逃稅漏稅。一九五二年夏李該店實際營業額是一二、一八五、五〇〇元,他祗報八、九二〇、二〇〇元,匿報三、五六五、三〇〇元之鉅。一九五一年該店應繳所得稅七、〇六一、三〇〇元,除估征與暫繳外,尚應補繳四、八四三、五〇〇元,連地方附加共應補繳五、三二七、九〇〇元,但他始終抗拒繳納,並公然對抗說:「我拿不出,你們敢怎麽樣?」
   根據以上事實,人民法院本着過去從寬、今後從嚴的原則,根據羣衆的要求,判處呂鳳□有期徒刑二年,趙根法有期徒刑三年,董悅堂有期徒刑三年。
   (通訊員謝榮海、蘇土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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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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