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資人如欲改正虛假姓名必須提出足以證明的文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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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20010
颗粒名称: 出資人如欲改正虛假姓名必須提出足以證明的文件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10月10日,当代日报刊登了出資人如欲改正虛假姓名必須提出足以證明的文件的問題解答。
关键词: 證明 法院 姓名

内容

編輯同志:茲有疑問數則,請解答:
   ㈠在一九五〇年時幾個朋友凑集一千多萬元組織了一個小型染織店,我投資小包天女紗折合人民幣三百萬元。起初用的股東姓名是虛假的,現改用眞實姓名,其手續是否向廠方轉向政府聲明?要否辦其它手續及證明?
   ㈡股東眞實姓名登記或變更登記,是否爲資方行政權?是否要勞方審查同意?
   ㈢政府或法院沒有正式宣佈沒收股權,廠內勞方對股東股權是否可任意處分?讀者黃竹
   答:㈠出資人改正眞實姓名,應提出相當證明,(如戶籍證明書,及其它足以證明的證件)向你所在地區政府工商科申報。
   (二)股東改正眞實姓名,不必經勞方審查,如自願請勞方代爲證明,也無不可。
   ㈢沒收必須經政府或法院宣告,否則任何人不得任意處分,但對該股份如認為涉有嫌疑時,企業負責人應報請政府核辦。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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