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漢宸就有關中日貿易協議問題答記者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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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8636
颗粒名称: 南漢宸就有關中日貿易協議問題答記者問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9月19日当代报登载的本社記者提出关于的中日貿易協議問題及南漢宸的答覆。
关键词: 中日 貿易 協議

内容

(新華社北京二十日電)本社記者爲了解中日貿易協議簽訂後的情况及有關具體執行協議的問題,特在十九日訪問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主席南漢宸,提出了一些問題請予答復。本社記者所提出的問題及南漢宸的答覆如下:
   問:中日貿易協議簽訂後,日本人民有何反應?
   答:自從中日貿易協議簽訂後,已引起日本廣大人民普遍的支持和擁護。日本許多廠商在協議簽訂後,不斷給我們來信,提出他們要求交易的物資,到目前為止已達七十餘種。可見日本人民和民間工商業者是迫切要求實現中日貿易的。
   問:對他們這些要求,採取了什麽態度?
   答:我們對所簽訂的中日貿易協議自始至終是抱着忠實履行的態度的。對日本廠商來信要求交換的物資,均根據協議的規定,作了合理的答覆;凡屬協議內的物資,我們都已在覆信中表示願意交易。爲了促成中日貿易協議的具體執行並簽訂具體合同,曾數次函電邀請他們派代表來北京具體商談,但至今仍沒有實現。
   問:交換物資時運輸問題怎樣解決呢?
   答:運輸問題中主要的是船舶使用問題,我與高良富、帆足計、宮腰喜助三位先生進行談判時,就有過可以考慮使用日船,並可直接到中國港口靠岸的初步諒解,但關於日船靠岸港口、入港手續及其他有關航行等具體問題,必需雙方當面協商方能解决。
   問:付款問題怎麽辦呢?
   答:原則上是以貨易貨,但其付款方式可以靈活處理,除直接易貨的方式外,通過第三國銀行互開信用狀也不失爲一種辦法。將來雙方當面協商時,如有更合適的方法,也可考慮採用。
   問:交易物資的價格怎樣决定?
   答:價格問題、將來雙方具體商談時,可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則調整之。
   總之,所有有關交易上的具體技術問題,必需雙方當面磋商,才能圓滿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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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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