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法院舊司法人員吳益先不按婚姻法辦事還把我關了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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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8329
颗粒名称: 杭州市人民法院舊司法人員吳益先不按婚姻法辦事還把我關了五天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9月18日,当代日报刊登一篇不按婚姻法辦事還把我關了五天。
关键词: 婚姻法 周其寬 法院

内容

我今年二十一歲,家住在杭州糧道山二十四號。十七歲那年,父母聽了媒婆的話,將我許配給崑山人周其寬(今年二十九歲)。那是我年紀還小,什麽都不懂,訂婚啊,辦酒啊,全都是父母一手包辦的;我不同意。但反動派法院規定女的要到二十歲才有資格提出解約,沒有辦法,我祗好忍着氣,讓這件事拖下去。
   解放以後,開始時我仍怕自己年紀還小,不能提解約的問題,想等到二十歲後再提。一九五〇年婚姻法公佈了,我知道自己不到二十歲也好提出解除婚約的,就寫了封信告訴周其寬,要和他解除婚約。周接到我的信後,就和他母親趕來杭州,找媒人要我們歸還訂婚時的聘金金戒四錢,他們母子兩人來杭的路費二十萬元也要我拿出。當時我因爲想早點解除婚約,就答應了他。後來,想來想去越想越不通,周家要我還金戒指不說,還要我們出路費,天下有這個道理麽?那時我父親失業在家,我家裏經濟情况又不好,我就沒有把錢「還」給他們。周其寬見我不把錢「還」給他,就向杭州市人民法院告我,要我賠償他們的「損失」。
   第一次法院開庭時,我是和母親一道去的。審案子的審判人員叫吳益先,是個女的。她一開口就問我母親:「金戒指到那裏去了?」我母親說生活困難,已賣掉了。她就說:「賣不賣掉我不管,你們要還周其寬金戒,可以照人民銀行牌價還他四十萬元錢。還有,這次是你們寫信叫他來的,你們要津貼他二十萬元路費。一共六十萬元,限三天交齊,否則我要把毛妃娟押起來!」這時我就說:「家裏生活困難一時拿不出這麽多的錢,要等去做工才能還他。」吳益先一瞪眼,把卓子上一塊木頭(註:舊司法人員用來嚇唬人的「驚堂木」)狠狠地敲了一下,用一副兇相對我說:「男的已受刺激,又要損失鈔票,你們太便宜了!」當時我心裏想:這又不是做生意,什麽便宜不便宜。但嘴裏却不敢說。這時周其寬的母親手指着我母親的臉諷刺說:「你這種好女兒還好多生幾個。」我正想回句話時,吳益先又在上面將木頭一敲指指我母親說:「是啊!你這種女兒生得過。」這時我氣得不得了,心裏想怎麽有這種不講理的審判員!這時吳益先又轉過來問我:「毛妃娟,你在那裏做事?」我說沒有做事,在家庭婦聯分會裏做工作。你曉得吳益先說什麽?她諷刺我說:「像你這種『思想』搞不通的人也好到婦聯分會去做事?」我當時就想反問她到底是誰思想不通,反問她懂不懂婚姻法?但看到她那副樣子,我又被嚇怕了。吳益先見我氣得不說話,不回答她,便又把桌子一敲說:「拿不出錢,毛妃娟扣押」當時我母親在庭上痛哭起來。吳益先將眼睛一瞪對我母親說:「再哭,把你也押起來。」我母親沒有辦法,只好噙着眼淚一個人回家去。我那時眞恨不得要大聲責問這個不講理的審判員,怎麽又要罰我出錢,又要關我,我究竟犯了什麽罪?
   我因爲氣憤已極,關在看守所裏五天沒有吃過一口飯。這其間婦聯曾寫了信到市人民法院來,要法院把我釋放。但吳益先理都不理。一直到我母親東借西凑的凑齊了二十萬元,吳益先才開第二庭。
   第二庭開庭時,我母親對吳益先說:「只借得到二十萬元,先還一半,還有一半年底還。路費不能承認。」吳益先馬上就說:「你們上次已經承認了,不能反悔。限你們一個月內一定要把其餘四十萬元歸還。」我母親說:「路費我們根本沒有承認過要還。」吳就兇狠地說:「怎麽,想賴是不是?」那時我母親看我關得已經神氣都沒有了,沒辦法,答應了下來。但四十萬元這樣大的數目一個月內怎樣還得淸呢?我母親苦苦哀求吳益先寬限兩個月還淸。吳不等我母親說完,就說:「兩個月時間太長了,要一次還淸。」我母親再要求她,吳便拍拍桌子說:「到底還不還?」我母親在吳的威逼下,感到無可奈何,爲了讓我早日出獄,祗好答應在一個月內分兩期將錢「還」淸。當時吳益先唯恐周其寬他們「受委屈」,還問周「同意」「不同意」。在周「同意」後,吳就說:「好了,你們和解(!)吧。」這樣才把我交保釋放。
   吳益先無緣無故將我關了五天,當時我還不懂得這就叫做「侵犯人權」。我只是感到吳益先同流氓一樣幫着周其寬母子來敲詐我,我不拿出錢就把我關起來,我錢一拿出就放掉。再說,我聽婦聯幹部在宣傳婚姻法時時常提到:「婚約對男女雙方沒有拘束力,只需要一方自願取消,通知對方就可以。退還聘金主要是男女雙方協商和根據雙方經濟情况解决。」但是吳益先在審判我這案子時却根本不按人民政府頒佈的法令辦事。她只知道對人民瞪眼拍桌子,還無緣無故將我關了五天!
   感謝共產黨、人民政府,現在杭州市的司法改革運動已開展了。我萬分擁護人民政府這種英明的决策。我是親身受舊司法人員迫害過的,我相信一定還有許多人和我一樣受到過迫害。我要告訴大家:大胆起來揭發司法人員的違法亂紀行爲以及他們的錯誤,幫助政府好好地改造我們的法院!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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