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化納稅手續促進城鄉物資交流市稅局綜合解答有關稅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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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8319
颗粒名称: 簡化納稅手續促進城鄉物資交流市稅局綜合解答有關稅務問題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9月18日,当代日报刊登一篇杭州市稅局綜合解答有關稅務問題。
关键词: 稅務 機構 發票

内容

(本報訊)杭州市人民政府稅務局爲了配合搞好城鄉物資交流,便利工商業者納稅起見,除在大會設立稅務組爲大會稅務服務外,幷根據稅收法令規定及簡化手續的原則,採取各地交流大會經驗,聯系各有關單位製訂了『浙江省秋季城鄉物資交流大會納稅辦法』及「浙江省秋季城鄉物資交流大會有關臨時聯合購銷課稅規定』,均經呈報上級備案。爲了廣泛吸收羣衆意見,補充原定辦法之不足,便於工商業經營,經先後二次通過工商聯邀集工商界代表舉行座談會,討論有關稅務問題。茲將座談會中提出的問題,綜合解答於後:(附註:下列解答限於此次秋季城鄉物資交流大會適用)
   一、工商業參加大會的組織形式與手續
   問:同業間準備聯合經營,如何組織?辦什麽手續?同一行業可否組織數種不同機構,使用什麽名義?
   答:本埠工商業在大會期內同業間數個企業單位,可組織臨時經營機構,有三種組織形式:(一)聯合採購處;(二)聯合推銷處;(三)聯合經營組(按照稅法規定,商業單位祗能組織聯購或聯銷,不能聯購聯銷,此次交流大會,經報奉華東軍政委員會財政部稅務管理局批准,暫准組織聯合經營)應先向市工商局辦理登記,經核准後,向聯合機構從事經營的所在地的稅務分局所備案。同一行業得各按志願自由組合一個或數個不同性質的機構(即一個行業內的會員,可同時組織一個或數個聯購處、聯銷處或聯合經營組)此種聯合機構,可定名為:「杭州市某某業參加浙江省秋季城鄉物資交流大會臨時聯購處(聯銷處或聯合經營組)」。
   問:個體企業單位單獨參加大會向何處登記?使用什麽名稱?
   答:一個工商戶單獨參加交流,應先向大會登記,使用名稱不加限制。但必須標明原廠店名稱及經營性質,如「某某店零售處」或「某某厰推銷處」等。
   二、關於使用發票、賬册及納稅的規定
   問:參加大會工商企業及聯合經營組織之賬册應否驗印貼花,大會結束後賬册由何人保管?
   答:工商企業參加大會交流所用賬册,無論公營、合作社、私營均應於使用前向駐會稅務組申報驗印,每本照章貼花五千元,臨時聯營組織之資本簿,因原資本賬已照章貼花,亦可同樣貼花五千元,大會結束後聯營機構之賬册及有關憑證,可自行推定負責人保管。
   問:座商使用什麽發票?印花稅如何交納?有專業市場的商品用什麽發票?
   答:參加大會之企業單位,在大會期間交易,本埠公營企業及合作社仍使用原單位發票,外埠公營企業、合作社及本外埠私營企業,均使用大會統籌印製編號之統一發票,此項發票分零售批發二種,均印有「印花稅訖」章,印花稅照規定總貼或彙交,交稅日期與營業稅相同(見後)杭州有專業市場的商品在大會交易,亦須用大會統一發票。
   問:行商使用什麽發票?可否先予蓋印?稅款可否分期繳納?
   答:行商參加大會交流,使用行商公會編號之臨商統一發票,經大會蓋章後,可由駐會稅務組先予蓋印,行商聯營機構臨商稅五日一交,個體行商之臨商稅一日一交。
   問:特約代銷商使用什麽發票?
   答:工商局批准之特約代銷商,在大會期間使用大會統籌印製編號之統一發票,但於開出發票時必須加蓋「某某厰委托代銷」戳記。
   問:大會期貨使用什麽發票?如何交稅?
   答:大會期間訂約交易於大會閉幕後,辦理貨款交割者,仍使用本廠店原有發票,於營業行爲完成的地點照通常規定交稅。
   問:大會期間之工商業稅如何交納?
   答:大會期間營業稅零售交易每五日向駐會稅務組報交一次,批發交易於成交之次日報交(印花稅一併報交均另有規定之申報表)大會期間之營業不論聯營或個體工商戶均視爲參加單位本身營業之一部份,不單獨結算盈虧,其所得稅仍併入原單位於年終合併計徵。
   三、聯營、聯購、聯銷
   問:聯合經營機構可否以現金投資?可否同時以現金或實物投資?
   答:工商企業單位可以貨品或現金參加聯合經營組織,亦可同時用貨物或現金參加,可由參加單位自行商討。參加聯銷組織時,不須開本店發票,可使用大會統一印製之送貨單,將貨品直接送交聯銷組織,但以本行業商品或本廠所產成品爲限,否則按進銷貨處理。
   問:聯營機構進貨發票及各項憑證台頭與參加單位名稱不符,將來如何記帳?
   答:聯營機構之進貨銷貨存貨及費用等,可於大會結束後按各參加單位出資比例分配或分攤填具「聯合採購證明單」「聯合銷貨證明單」「聯合經營組分戶證明單」連同有關賬册憑證一併送請駐會稅務組查核蓋章證明,分發各參加單位作爲記賬憑證,此項憑證單免貼印花。
   問:聯合經營機構存貨退還參加單位,是否作進銷貨處理?可否由一戶作價收進?
   答:聯合經營機構存貨按出資比例分配各參加單位,仍視為參加單位本身所有之貨品,不按進銷貨處理,如由參加單位中個別戶作價收進,應作爲聯合經營機構對個別戶之銷貨。
   問:聯銷處如掌握貨源,向會員預墊一筆款子,與稅務有無關係?
   答:聯銷處僅負銷貨責任,並無採購任務,不能預墊貨款。
   問:聯購處向會員收取定洋之收據如何貼花?
   答:聯購處向參加組織之會員收取定洋或貨款,所立之收據按件貼花五百元。
   問:顏料業門面太小,須設煤油部辦何手續?
   答:顏料業擬分設煤油部,可逕向工商局請示,如二門面距離過遠,可分別記賬交稅,勿用辦分支機構手續。
   問:聯合經營組以現金投資購進貨品,經改製出售,結束後存貨如何作帳?
   答:聯合經營組以現金參加組織,購進貨品,經改製出售,如有存貨分還原出資單位,其價格應以改製後之成本價格記賬。
   問:聯購處將收購貨物隨時分給參加各戶辦何手續?如有折耗如何處理?
   答:聯購處將收購貨物逐日或定期分批分給參加單位,可提前向駐會稅務組辦理分貨登記驗印手續。如有折耗其折耗率不超過同業同貨品一般折耗率者,得取具確實證明在「進貨證明單」備註欄內註明。如有特殊損耗應隨時向駐會稅務組說明原因報請查核。
   問:聯銷處貨品複雜可否分組記賬?如何交稅?
   答:聯銷處如貨品複雜或稅率不一,可分立明細賬分類記載,或劃分小組分立賬册定名為『……聯銷處某某組『仍按期由聯銷處彙總報交營業稅印花稅。
   四、訂約
   問:某同業公會幷無聯合經營組織,而以交流組或同業公會出面訂約,實際購銷單位發票台頭與契約不符,如何解决?
   答:工商業經營聯購或聯銷業務依規定應先向當地工商管理機關及稅務機關辦妥登記手續,奉省稅務局指示:爲照顧實際情况,前項登記手續可於返回當地時補辦,在大會所訂契約或成交單上除代表團或交流小組簽蓋外,應註明實際購銷單位。至於本埠工商業戶,應即照章成立聯購或聯銷或聯合經營機構。發票台頭問題可使用分戶證明單解决。
   問:交流小組可否代表聯營機構或個別戶進銷貨物?聯購聯銷機構間可否互相撥貨?
   答:本市交流代表團及所轄各公會交流小組,如僅係代表性質,並非實際企業單位,可代表本市或本行業之聯營機構或個別工商單位出面訂立進銷貨契約,但契約或成交單上仍應註明實際購銷單位。至於聯購與聯銷單位之間互相撥貨,係交易行爲,應作進銷貨處理。
   五、特約代銷代辦莊
   問:代辦莊可否參加交流大會,經營業務地區可否變通?
   答:經工商局批准經營代購業務之商號,可依其原經營方式參加大會,或聯合本行業之代購商組織聯營機構,但不可與自營商戶混同組織。本市代購商依法祗限於在本市採購,此次在大會交易應以收購現貨或訂購持有外銷證來杭銷售之貨品爲限,超出此範圍者,以本戶進銷貨處理。
   問:特約代銷之商號,在大會批發交易訂約時可否用本業名義出面?可否委托廠商發貨?
   答:經工商局批准及稅局登記之本市特約代銷商,在大會訂約銷售時,可依大會通例通過本業交流小組代表訂約,但契約上必須載明實際代銷戶,並應遵照『杭州市公私廠商特約代銷報交工商業稅規則』各項規定辦理,發貨地點應以杭州爲限。
   六、農民自産自銷
   問:農民銷售自產品須辦何項手續?
   答:農、漁、獵、牧戶運售自產自捕品於進入本市時,應持同自產自銷證明書向入口附近之查驗站報驗,入市後,除售予個別戶應在住所所在地稅務分局(所)辦理免稅手續外,凡售予大會批准之收購站者,統由收購站代辦免稅手續(收購站於收購農民產品時,應塡開稅務局規定之收購產品憑單,於次日連同自產自銷證一併報請所在地稅務分局所查核蓋章,即以收購憑證作爲記賬憑證,此項收購憑單免貼印花。)如農民所售產品屬於貨物稅應稅貨品,應向所在地或途經第一道稅務機關請領報運單,貨品出售後,由收購商報交貨物稅。
   七、其他
   問:工廠以自製產品參加零售適用何種稅率?
   答:工廠以自製產品參加零售其營業稅一般適用商業稅率,如確按廠盤價格出售詳明記載報經駐會稅務組查明屬實者,按工業稅率計徵。
   問:購置印花稅票證明單有無統一規定?
   答:為便利納稅人購買印花取得記賬憑證起見,駐會稅務組印有統一的「購買印花稅票證明單」,如有需要,可於購買印花稅票時向該組取用。
   問:提送展覽品、交流品、收購品之收據如何貼花?
   答:同業公會向會員收取展覽品所立收據,按件貼花五百元,聯銷機構向會員提取交流品,或送回收購品或分運存貨可使用大會統一規定之送貨單,免貼印花,如另立收據者按件貼花五百元。
   問:收購土紙代產製人交納貨物稅,在計算所得稅時,如何計算?
   答:土紙貨物稅經產製地區之稅務機關規定爲駐廠徵收或查定徵收者,依法由產製廠商交納,如產製地區稅務機關規定爲起運徵收者,應由收購商於起運時交納,在計算所得稅時如能提出確實憑證或當地稅務機關之證明(為便利日後查核,可由原銷戶在發貨票上註明「貨物稅收購商××交納」)自可列爲成本,不予剔除。
   問:絲織業公會爲迎接物資交流、擴大生產,可否向停織會員租進機台轉租給生產會員?
   答:擴大生產屬工商管理範圍,請工商局决定,如准照辦,應向稅務機關辦理廠商變更登記並應訂租賃契約,照章貼花,出租戶收取之租金應照章交稅。
   問:絲織業聯銷處銷貨,可否於出運時彙交貨物稅?
   答:絲織業現貨出售,無論另售批發,仍應照章出廠交稅,如大會期間通過公會交流小組及杭市代表團訂約,大批出售,由公會負責,照約訂出收貨計劃,並按計劃向繳戶收取成品。集中於稅務局同意之地點,整批出運者,爲便利手續計,可於出運時彙交貨物稅,具體手續可由公會逕洽該管稅務分局辦理。
   問:絲織業生產工具在展覽期內所產成品屬何單位?應辦何項手續?
   答:生產工具在展覽期內所產成品,原則上應歸出工出料之單位所有,此點應請大會决定,如係應交貨物稅之產品,其所有人應按日向駐會稅務組報告產量,依章交稅,原料出廠或成品進廠除由大會給予證明外,並應遵照有關貨物稅法令規定辦妥一切應辦手續。
   問:兩廠合一門市部,用兩本發票還是一本發票?
   答:兩廠合用一門市部,如非聯營組織,應各自領取大會規定統一發票各自使用。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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