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有意包庇反革命分子和不法資本家杭市法院舊司法人員金鳴盛應予淸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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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8074
颗粒名称: 徇私舞弊有意包庇反革命分子和不法資本家杭市法院舊司法人員金鳴盛應予淸洗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09月14日,当代日报刊登了杭市法院舊司法人員金鳴盛徇私舞弊,有意識地引用「六法全書」來包庇反革命分子和不法資產階級分子,侵犯了人民和國家的利益,應予淸洗。
关键词: 利益 人民 反革命

内容

在杭州市人民法院裏,有一個竊據審判組組長(兼審判員)職位的舊司法人員金鳴盛。這是一個從事反動司法工作達十七年之久的地主階級分子。三年來,他在人民的法庭之上徇私舞弊,有意識地引用「六法全書」來包庇反革命分子和不法資產階級分子,侵犯了人民和國家的利益。
   金鳴盛是怎樣一個人呢?他是蕭山縣一個擁有三百多畝田的大地主。每年都是他親自到佃戶家裏去催租。有時農民一時交不出租,他便請他的「好朋友」反革命首惡分子俞繼鵬(已在蕭山槍决)派人去替他死逼活催。他過去在反動法院裏的所作所為,充分說明他是國民黨反動統治者的忠實鷹犬。如一九四三年他在僞上海市地方法院做書記官時,曾參與處理商務印書舘工人的罷工案件,逼令工人復工。他在僞蕭山縣政府當軍法官時曾多方威逼共產黨員,破壞我地下組織。國民黨七十九軍有一個壯丁逃跑了,他竟抓來判處死刑。在僞東陽縣政府當軍法官時,他又一手包辦「妨害乒役」案件,藉端敲詐勒索。解放以後,他還經常收聽美國之音和台灣廣播,和反革命首惡分子俞繼鵬等親密往來。他就是這樣一個混到人民法院裏來的罪惡深重的壞分子!
   三年來,金鳴盛在人民法院裏爲非作歹,利用職權包庇反革命分子和不法資產階級分子,嚴重損害了國家和人民的利益。这些情况是令人不能容忍的。
   一九五〇年一月,中國鹽業公司浙江省公司曾向杭州市人民法院控告杭市江干協泰鹽號老闆朱舜才侵吞公鹽,要求市人民法院依法追回國家財產。這一案件係由金鳴盛受理。朱舜才是從蘇北潛逃來杭的反革命分子,係「反共靑年救國團團長」。去年鎭壓反革命運動中在杭槍决的匪首朱鳳山是他的父親。他的哥哥朱舜耕(金鳴盛的「老同事」「好朋友」)是軍統特務,解放前在僞杭州地方法院做書記官,解放前夕逃往台灣。朱舜才侵吞的這批公鹽,是解放前以協泰鹽號的名義和僞「物資運用委員會」進行交易積欠下來的。計有有稅鹽八百四十九担三十四斤,無稅鹽七千五百八十二担三十五斤,裝米蔴袋三千一百五十五只,値價達九億九千餘萬元。朱家父子爲了侵吞這筆人民財產,在解放前夕曾想以金條十根買通僞「物資運用委員會」某高級職員抽回單據。後來因我軍渡江南下,革命形勢迅速發展,國民黨匪幫急於逃亡,單據沒有抽成功。直到中鹽公司浙江省公司接收了這個機構後,才把這筆人民財產清理出來。
   這件案子一到金鳴盛的手裏,他就徇私舞弊,一手遮天,將這一嚴重的侵吞國家資財的案件當作民事債務案來處理。他當庭告訴朱舜才:「現在你就成立和解,分四個月歸還吧。」但就是這樣,朱舜才也不履行「和解」;他一面大量分散財產,一面故意說「交不出」。這時金鳴盛不但不督促履行「和解」,反而到朱舜才家裏去替朱舜才出主意,要朱舜才再寫件申請展延的訴狀來。就這樣,把這件案子一拖拖了一年之久。這期間,中鹽公司浙江省公司曾先後給過市人民法院四十一封催促執行的公函,請求市人民法院迅速依法追回國家資財。但金鳴盛吿訴書記員說:「有關這個案子的公函都交給我,你不要管。」因此這些公函送到市人民法院後,都給金鳴盛壓了下來。鹽業三聯處的職工、朱舜才的弟弟朱舜照都曾寫信給市人民法院檢舉朱舜才在「調解」成立以後分散財產、抗拒履行「和解」的不法行爲。這些函件也都由金鳴盛「親自過問」,壓下不理。這件嚴重事情直到鎭壓反革命運動以後爲市法院領導上發覺,金鳴盛才不得不將案子交出來,由市人民法院另作刑事案件處理。金鳴盛曾無恥地在旁人面前代朱舜才聲辯,說朱「的確無能爲力,經濟困難」;但這完全是鬼話!如中南鹽號許文富說:「我知道朱舜才的鹽大部存在杭州,茂林鹽號的資金也完全是朱舜才的,說他拿不出錢來,我死也不相信!」
   不僅如此,金鳴盛還是漢奸和不法資產階級分子的「律師」和辯護人。杭州市解放不久,蘭谿縣人民法院移來一件漢奸案,主犯是金東林,金是蘭谿縣有名的漢奸,家裏專門請有日本翻譯。他在抗日戰爭時期一手壟斷金華、蘭谿一帶的物資,供敵僞使用;又曾把開設在杭州的華雲利皮鞋店遷到蘭谿去,強迫工人替日軍製造軍用皮鞋。蘭谿人民對金無不恨之入骨。勝利以後,他買通了國民黨的法院,逍遙法外;由於發了國難財,除原來的華雲利皮鞋店總、分店外,又在杭市中山中路開設惠林康皮鞋店。蘭谿人民有苦無處申訴。解放後,蘭谿人民希望吐出這口寃氣,曾向蘭谿縣人民法院起訴。蘭谿縣人民法院因金東林住在杭州,便把原案轉到杭州市人民法院來,案由李連璧處理,而金鳴盛則是與李同在一組的審判組長。金接到案子後在上面批道:「該金東林漢奸案因事犯在蘭谿,特再移蘭谿人民法院處理」。把案子拖延下來。後蘭谿縣人民法院第二次把案子移來市法院,金東林的老婆金惠卿探得案子是由金鳴盛他們辦的,便給金鳴盛送上一罎老酒,請他「幫忙」。結果因市人民法院的領導上對這件案子抓得緊,杭州市軍管會房產管理處也一再催促市法院儘速處理金東林的逆產,金鳴盛才不得不對金東林判處徒刑;但他一面判金徒刑,一面又以金東林「家屬生活費」名義,給金惠卿留下華雲利皮鞋店一爿和房地產三處。他就是這樣處處袒護漢奸和不法資產階級分子!
   至於金鳴盛在人民法庭上公然引用「六法」條文、强調「民」「刑」分家,藉以包庇不法分子、損害人民利益的事更是不一而足。如江干靑幫頭子趙吾,過去為非作歹壓迫工人,解放以後還敢向往來船隻敲詐勒索,並將勸購的折實公債侵吞自肥。金鳴盛認為這是普通的貪污問題,對趙吾惡霸部分竟不予處理,並荒謬絕倫的對人家說:「這叫做法律不服從政治」。有一次,審判小組裏討論了一件侵害國家財產的案件,大家對量刑標準上正在愼重考慮,他却搬出「六法」條文來說:「依照刑法草案的規定是處五年以下徒刑。」企圖爲反動的「六法」條文保留市場。不僅如此,金鳴盛還承認僞法院的非法判决有效。一九五〇年杭一中敎員葛斯永到市人民法院控告傅阿惠在抗日期間侵佔池的房地產問題。這案子曾經向僞法院起訴而又向僞高等法院上訴過,沒有得到解决。金鳴盛在承辦此案時竟對葛斯永說:「爲二審判决後你未再提起上訴,現在是沒有辦法了。」便將案子「宣吿休止」。他就是這樣把整個僞法院的一套搬到人民的法院裏來;在辦案中間,他根本不調査、不硏究,三年來,這位「金法官」從來沒有因爲査案件跑出過人民法院的大門一步!
   現在,全國司法改革運動正在熱烈進行,對於金鳴盛這樣徇私舞弊、嚴重損害人民和國家利益的壞分子,是到了堅决予以清洗的時候了。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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