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司組織之聯營處盈餘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分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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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7347
颗粒名称: 非公司組織之聯營處盈餘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分配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52年9月5日,当代报登载的关于非公司組織之聯營處盈餘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分配的工商问题。
关键词: 聯營處 利益 協商 分配

内容

編輯同志:我有一個問題要求解答:去年十月,我們十幾個人合資開設一粮食聯營處,至十二月底,經工商局核准閉歇,所有資金由各股東收回,利潤除淸繳稅款外,尚有盈餘四百餘萬元,除按照協議書上所規定職工福利百分之十,獎金百分之二十,股東紅利百分之四十五,經協理百分之十五分配妥當外,尚有協議上所規定百分之十的衛生設備無法分配,應如何處理?讀者鍾煥章
   答:經轉詢市工商局,據答:
   按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獨資合夥企業的盈餘分配,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契約或通例辦理」,該聯營處現非公司組織,其盈餘分配,可由勞資雙方自行協商處理。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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