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學習思想檢查階段取得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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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7326
颗粒名称: 省、市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學習思想檢查階段取得成績
并列题名: 現已開始進行發動外部羣眾檢舉工作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省、市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學習思想檢查階段取得成績。
关键词: 司法 改革 學習

内容

(本報訊)浙江省人民法院、杭州市人民法院新老幹部和舊司法人員二百二十餘人(其中七十四人集中調訓),自七月下旬先後開展反對舊司法觀點和舊司法作風的學習運動以來,在上級的正確領導下,遵循思想改造與組織整頓相結合的方針,進行了全面的思想檢查。由於負責同志帶頭檢討,層層發動,檢查時並採取了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個人檢查與案件檢查相結合的辦法,因而第一步——思想檢查階段業已取得很大成績。目前省、市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運動已開始進行發動外部羣眾的工作。
   省、市人民法院新老幹部和舊司法人員開始學習時,對司法改革運動的精神領會不足。經過八月十八日省人民法院負責幹部對省、市兩院全體工作人員再一次作了動員報告後,經過學習和討論,大家才明確了司法改革運動的意義、方針和要求等。接着,兩院的領導幹部及骨幹又根據運動的方針和要求,在全體幹部大會上帶頭進行了自我檢討,檢查了自己過去在政策思想上、觀點作風上所存在的各種問題。領導幹部及骨幹的帶頭檢查,大大啓發了全體幹部去認識和檢查自己的舊法觀點和舊司法作風。全體幹部認眞地學習和討論了有關司法改革的文件及領導幹部的報告後,聯系自己,展開了批評與自我批評,並對領導上提了不少寳貴意見。在檢查學習最緊張時,許多同志犧牲午睡時間展開思想互助或考慮自己的問題。有的在夜裡十點鐘以後還在寫材料,批判自己過去工作中所存在的缺點和錯誤。許多同志在牆報上大胆暴露了自己的錯誤,許多同志熱誠地對別人提出了批評。這一切給省、市人民法院的徹底改造和整頓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礎。
   在運動初期,省、市人民法院新老幹部和舊司法人員對司法改革運動的認識很不一致。大部分人單純地認為司法改革運動只是組織整頓的問題,認為只要把某些犯嚴重錯誤的司法工作人員調出法院就行了;有的認為只有舊司法人員才有舊法觀點與舊司法作風,認爲只有辦案子的幹部才需要檢查;老幹部認為自己沒有學過「六法」,沒有什麽舊法觀點,因而存在着麻痹自滿的情緒;新幹部認爲自己剛參加工作,沒有什麽可查;一部分司法工作人員有嚴重的自卑情緒;舊司法人員則怕處分。同時,大部分同志對新舊司法觀點、作風的界限認識不清,談起來把問題拉得很寬,不着邊際。由於以上情况的存在,因此許多同志對運動抱着觀望、等待的態度。後來,經領導上再度動員、報告以及帶頭檢查的啓發,全體幹部思想上才有了批判的標準,進而展開熱烈的批評與自我批評,進入自我檢討的高潮。
   省、市人民法院思想檢查學習階段中的主要收穫為:
   (一)初步明確了新的司法觀點與舊法觀點在本質上的不同。有部分同志認爲法律是「超階級」的東西,對人民和敵人都是一視同仁。這個觀點,在這次學習中被檢查出來,幷得到了批判。如紹興白玫瑰理髮店老闆强迫解僱幷毆打工人,被紹興市人民法院判處一年半徒刑。此案呈省人民法院覆核時,承辦人施宏勛由於存在着嚴重的舊法觀點,竟認爲工人誣告資本家(打人),判處工人三個月徒刑,而資方反被宣告無罪。此次施宏勛在開始學習時,知道自己有錯,儘替自己戴大帽子,但實際上對新舊司法觀點界限不明確,不知道自己錯在那裡。等到檢查到此案時,經同志們的分析幫助,才具體認識到自己錯誤是多麽嚴重。市人民法院有的同志過去錯誤地認爲「「六法」是好的,毛病出在舊司法人員身上。」經過學習檢查之後,才認識到不少舊司法人員犯錯誤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因為死抱住反動的「六法觀點」之故。過去許多幹部錯誤地認爲司法工作是「技術」工作,認爲懂得了反動的「六法」及舊的反動的「訴訟程序」就是有了技術。因此,學過反動的「六法」的自以爲有「基礎」,有的甚至抱住「六法全書」不放,少數老幹部認爲自己不懂「訴訟程序」等一套舊的東西,吃不開。沒有學過「六法全書」的青年幹部,羡慕甚至崇拜舊司法人員的一套「本事」。如市人民法院某科長過去什麽問題都要和一個舊司法人員商量。此外,省、市法院有相當多的同志在處理婚姻案件時,經常持着封建觀點,漠視婦女利益;經過檢查後,大家才明確了舊法觀點的危害性。省人民法院婚姻組同志們在檢查時說:「我們如不克服這些殘餘的封建觀點,將來一定要犯錯誤!」又如一個惡霸地主曾有三條命案,罪大惡極,按理應判死刑,但過去省人民法院的領導人員却認為「遠年血債,不必判死刑。」而書記員方志貽則認為地主已給了安葬費,血債已不成立。這些舊法觀點,這次都被檢查出來,得到了批判,因而也大大地震動和教育了全體幹部。
   (二)明確了新的司法作風與舊司法作風毫無共同之點。前者是為人民服務的、走羣眾路線的作風,後者是高高在上、壓迫、統治人民的作風。過去許多幹部對這點的認識是很糢糊的。舊司法人員以高坐在法庭之上「坐堂問案」爲滿足,爲威風;對案件不調查、不硏究,主觀武斷,亂判案子。有部分新參加司法工作的同志也覺得不這樣不足以顯示法庭的「威嚴」。少數老幹部不但受了舊法觀點的影響,而且染上了腐朽的舊司法作風。這一點在過去個別領導人員表現得極為突出、嚴重。過去省法院是實行家長制領導的,領導方法靠「批條子」,甚至叫幹部學習舊司法人員史丹的「太史公筆法」。由於領導上如此喜歡「批條子」、「做文章」,省人民法院一般本來迷戀於「司法八股」的舊司法人員,專門就更加「咬文嚼字」來奉承領導。結果是寫的判決書羣衆都看不懂。市人民法院刑事科長的舊司法作風也很嚴重。血債累累的惡霸胡性仁被承辦人員釋放,承辦人員幷無原則地將此案「休止」,該科長沒有審閱材料,竟批示「可以」。省人民法院上官智生在覆核市人民法院所處理的案件時,女方提出離婚,他竟答覆說:「你在市人民法院未提出離婚,在省院提出程序不合,不受理。你到市法院叧吿吧。」顯然,這樣的「程序」除了增加人民的麻煩之外,別無好處。但過去幾年來,許多司法人員就是按這種「程序」來辦事的。此次通過學習批判,大家才認識到這種舊司法作風的危害性;如果不改掉這種惡劣的危害人民利益的舊作風,人民法院就不能眞正爲羣眾服務,就不能充分發揮人民司法機關的職能。
   (三)通過聯系實際,聯系思想的學習檢查,使大家發現了過去工作中的確存在着嚴重的舊法觀點與舊司法作風,這樣就克服了老幹部和新幹部中的自滿情緒,使他們開始逐步深入地認眞進行批判檢查了。一般舊司法人員在學習中,也逐步認識到司法改革運動是整個司法機關的改革和整個司法人員的思想改造問題,因而解除了顧慮,大胆暴露了自己的問題,積極投入運動。
   第一階段的學習爲徹底改造和整頓省、市人民法院打下了思想基礎。但這還只是一個良好的開始。多數同志對新、舊法律觀的區別雖已有了初步的認識,但這還是很不够的。個別同志對自己的錯誤檢討還不够深刻,還沒有眞正從思想上解决問題。這次學習,內部雖已發動起來,但結合發動外部羣眾檢舉還不够。這一切都有待於運動的第二階段繼續提高和深入。第二階段省、市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運動,將以市院爲主,在結合大力發動羣眾檢舉、對證案件下,進一步批判舊法觀點。
   省、市人民法院第一階段學習的主要經驗是:(一)領導上親自參加學習,從而發現問題,針對問題,不斷進行動員,講明司法改革運動的意義、政策、方針、要求和新舊司法觀點、作風的界限劃淸,使幹部打破各種思想顧慮,改變了對司法改革運動的種種不正確看法,從而有了自覺檢查的要求;(二)領導同志帶頭檢討,層層發動結合典型示範,黨、團、團員保證,這就進一步啟發了幹部進行自覺檢查,因此幹部們情緒飽滿,掀起自覺檢查的熱潮;(三)各小組充分運用了批評與自我批評武器,牆報上又展開了批評與表揚,同時一面學習,一面查案,使理論與實際結合,起初認識不清楚的同志,也在實際的查案過程中弄淸了是非,因而有力地推動了運動的進展。(四)領導上放手發動羣眾,充分發揚民主精神,使運動逐步深入。到學習近結束階段時,又召開了學習檢閱大會,將每個同志的檢查報告與所揭發的舊法觀點與舊司法作風的事例陳列展覽,使每個同志有再一次的機會對別人提意見,這樣就推動大家進一步提高了認識,進而鞏固了第一階段的學習成績。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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