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地區國家工作人員昨起實行公費門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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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6890
颗粒名称: 浙江省杭州市地區國家工作人員昨起實行公費門診制度
并列题名: 十月起實行公費住院制度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8月28日,浙江省杭州市地區國家工作人員公費醫療預防實施管理委員會正式成立。
关键词: 公費 醫療 制度

内容

(本報訊)浙江省杭州市地區國家工作人員公費醫療預防實施管理委員會,於本月二十八日正式成立。該委員會是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市財政經濟委員會、市府人事處、衛生局、財政局、勞動局、文教局、中共杭州市委組織部、統戰部及省府辦公廳、人事廳、衛生廳、中共浙江省級機關總黨委會等十三個單位的負責同志組成的。市衛生局陳禮節局長爲主任委員、市府人事處楊志成處長,財政局張鳳局長爲副主任委員。管理委員會下並設立辦公室。
   在第一次委員會上具體商討並通過了浙江省杭州市地區國家工作人員公費醫療預防實施管理委員會暫行組織規程、浙江省杭州市地區國家工作人員公費醫療預防實施暫行辦法、公費醫療預防門診暫行規則、急症重病處理暫行辦法、公費醫療預防使用藥品暫行辦法、杭州市地區公費醫療預防保健所調整方案等决定。並確定於本月二十九日開始實行公費門診制度,十月起實行公費住院制度。享受公費人數包括省級機關黨羣團體、市級機關黨羣團體、公立大專、中、小學校教職員工、文化衛生事業機構工作人員共二萬零六百十二人。
   爲了集中人力物力,會議决定統一調整原有省市機關門診所,保健所改組爲杭州市地區公費醫療預防保健所七處、醫院門診部二處,辦理市區國家工作人員公費醫療預防門診工作。郊區由江干、艮山、拱墅、筧橋、西湖等區衛生所及所屬各衛生站分別担任各該區國家工作人員的診療工作;各大專、中學敎職員工的公費醫療預防門診由各校醫務室担任。
   (又訊)浙江省人民政府六十五次行政會議通過成立浙江省國家工作人員公費醫療預防實施管理委員會,以人事廳副廳長彭瑞林、莊進、財政廳副廳長湯瑞、省府辦公廳第二主任馬靑、文敎廳廳長劉丹、省勞動局副局長金鈴、民政廳廳長劉建中、衛生廳廳長洪式閭、副應長李藍炎等九人為委員,洪式闆爲主任委員,莊進、李藍炎爲副主任委員。另在管理委員會下設立辦公室,由李藍炎兼任主任。委員會於二十一日下午舉行第一次會議,决定先在杭州地區實行公費門診制度,其他地區可根據本地區醫療設施等條件,暫以發給醫藥費辦法解决,但應積極創造條件,儘可能爭取在九月間開始實行公費門診制度。如九月起實行後,亦應接着爭取在十月間實行公費住院制度。但在未實行公費住院制度期間,如遇急症、重病必須住院醫療時,仍應設法給予公費住院的機會。
   省人民政府根據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的指示决定,凡本省各級人民政府(鄉人民政府以下的單位在外)及黨派、工、靑、婦等團體,大部或全部管理費用與事業費用由國家事業費內開支的事業單位,如各級文化、敎育、衛生及經濟事業單位編制以內的工作人員,和居住本省轉業生產的革命殘廢軍人,都可享受公費醫療預防的待遇。但一般工作人員的普通傷病只限於門診,急症、重病方可住院醫療(慢性病暫以門診醫療爲限)。因公負傷的工作人員可享受公費矯治及義裝的權利。
   公費醫療預防的基層組織是保健所(或保健站),省國家工作人員公費醫療預防實施管理委員會爲了加强基層組織,使其能担負起這一艱巨任務,將統一調整本省各地區原有機關的門診所為公費醫療預防保健所(站)或新籌設保健所,實行分區劃段的門診負責制。各地如力量不足,或因單位過於分散,可特約當地較好的私人診所或醫院担任公費醫療的門診工作。
   爲便利國家工作人員診療,省國家工作人員公費醫療預防實施管理委員會將責令各地區根據規定印製各市、縣地區國家工作人員公費醫療預防證,按單位性質配合有關部門核發給各享受公費醫療預防待遇之工作人員。凡領有此證的工作人員,如遇傷病,不論初診、複診,均可憑證至指定的保健所(站)診療。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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