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股要經工商行政機關批准官息紅利可照企業狀况分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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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6833
颗粒名称: 退股要經工商行政機關批准官息紅利可照企業狀况分配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8月29日当代报登载的关于退股要經工商行政機關批准官息紅利可照企業狀况分配的问答。
关键词: 工商 紅利 分配

内容

編輯同志:我過去和朋友開了一爿商店,由他負責經營,我並未參加店裏工作。後來我因爲經濟困難,急需用款,就和這位朋友商量把股本抽出來了;因為我不明白退股手續,同時只片面相信朋友信用,所以連收條都沒有寫給他,請問這樣行嗎?
   讀者朱平
   答:經轉詢市工商局,據答:
   根據私營企業暫行條例規定,拆股應向主管工商行政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經核准後實行;即在該條例頒佈前,亦應辦理正式手續,否則即屬違法。
   編輯同志:茲有問題兩則,請解答:
   ㈠合夥人死亡後,是否可以退夥?經過合夥人會議,通過後,還應辦那幾種手續?是否要向工商局批准?㈡企業倘有盈餘該死亡合夥人在退夥時,是否可按照契約訂定之比率分配?
   讀者張依芳
   答:㈠合夥人死亡後,其繼承人如無意經營,要求退夥,除合夥契約另有規定外,應經其他合夥人的同意。退夥應先經工商行政機關核准。㈡退夥人與其他合夥人間的結算,應以退夥時企業財產的狀况為準,在合夥期間之官息、紅利,應該分配。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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