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史丹這樣的人也配做審判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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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6763
颗粒名称: 像史丹這樣的人也配做審判員嗎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8月28日当代报登载的控訴浙江省人民法院前代理審判員史丹等的貪贓枉法的文章。
关键词: 法院 審判員 控訴

内容

今天報上登了上海鐵路局職工錢福蔭的一封來信;他控訴了省人民法院前代理審判員史丹等的貪贓枉法,作威作福,包庇不法資本家羅內炎的事情。
   羅丙炎曾偽造退股證件,賴掉了錢福蔭父親的股權。在市人民法院審判下來,已判處羅徒刑六月、緩刑一年,應償還錢福蔭一百担米。可是羅不服上訴,這案子到了省人民法院,羅賄賂了刑事部分辦案人史丹。史丹曾當過國民黨反動派時代的僞高等法院刑庭庭長、僞特刑庭書記官,作惡多端,他得了賄賂,忘了他是在人民法院的法庭上,竟向錢福蔭威嚇:說什麽「要辦你誣告之罪!」還譏笑錢福蔭要求把賠欵半數捐獻給國家的舉動,說「國家决不要你這來歷不明的錢!」另外民事部份的辦案人一個女的留用審判員,也受了賄,竟跑到錢福蔭的辦公室裡去唬嚇侮辱他。氣得錢福蔭一時無寃可伸。
   「三反」運動中,羅丙炎坦白了僞造退股證件的事實,史丹承認了貪贓枉法的事實,這一樁案子,方才大白!大家看看,像史丹這樣的人,配坐在人民法院中做審判員嗎?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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