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資交流大會零售市場場屋租用辦法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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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6322
颗粒名称: 省物資交流大會零售市場場屋租用辦法公佈
其他题名: 本市廠商租用須於廿五日前申請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8月浙江省秋季城鄉物資交流大會爲了便利到會工農羣眾購買零星物品以促進物資交流、繁榮經濟起見,特决定在大會展覽地區設立零售交易市場。
关键词: 浙江省 設立 交易市場

内容

(本報訊)浙江省秋季城鄉物資交流大會爲了便利到會工農羣眾購買零星物品以促進物資交流、繁榮經濟起見,特决定在大會展覽地區設立零售交易市場,並將搭建場屋一五〇間,以備各公私企業單位租用。茲將大會零售交易市場場屋租用辦法要點錄誌如後:(一)場屋由大會依據地形,在孤山路地區配合西湖自然風景,佈置搭建,依場屋佔地之大小,劃分等級,作爲租費之標準。(二)凡省內外各公私廠商如願參加大會零售交易市場者,均得通過當地工商業聯合會之介紹,申請租用。如同一行業會員經營同一商品者,可由同業公會掌握具體情况,共同協商,盡量採取聯營方式組織參加。(三)各廠商租用埸屋須於八月二十五日、外埠於八月底前,塡具申請書送請大會零售交易處審查,並預繳埸屋租費(暫定為三十萬元),由該處掣給統一收據,多還少補。(四)申請書經大會審查合格後,即由大會按其業別,編定場屋號次,塡發通知書,以一聯發交申請廠商,一聯存根;審查不合格者,將申請書及預繳場屋租費發還。(五)廠商接到核准通知書後,應即派員向大會聯絡,並在指定場屋設計佈置。(六)市場之電燈設備,由大會統一佈置,參加廠商所需之電費,各按燈頭支光計算,如有裝設霓虹燈者,應在大會開幕五日前向大會零售交易處登記,以便統一辦理。(七)埸屋租用期間,應自核准租用之日起至大會預定閉幕之日止,中途如因特別事故而須退出者,應向大會聲明原因,經調查同意後,始得退出;所繳埸屋租金槪不退還。(八)場屋內部裝置及營業用具等均由各廠商自理,必須做到整潔美觀,但外埠廠商如有特殊困難者,得商請大會零售交易處協助解决之。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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