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公安部公佈施行治安保衛委員會暫行組織條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5421
颗粒名称: 中央公安部公佈施行治安保衛委員會暫行組織條例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中央公安部公佈施行,治安保衛委員會暫行組織條例。
关键词: 治安 委員會 羣眾 反革命

内容

(新華社北京十一日電)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本月十一日公佈「治安保衛委員會暫行組織條例」,該條例業經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六月二十七日審核批准,由中央公安部公佈施行。條例全文如下:
   衆
   第一條爲發動羣,協助人民政府防奸、防諜、防盜、防火、肅淸反革命活動,以保衛國家和公眾治安,特規定全國各城市於鎮壓反革命運動開展後、農村於土地改革完成後,普遍建立治安保衛委員會。
   第二條治安保衛委員會是羣衆性的治安保衛組織,在基層政府和公安保衛機關領導下負責進行工作。
   第三條治安保衛委員會的建立,城市一般以機關、工廠、企業、學校、街道爲單位,農村以行政村爲單位,其委員名額,應視各單位人數多寡、情况繁簡,由三人至十一人組成之,設主任一人幷得設副主任一人至二人。
   各地於治安保衛委員會建立後,視情况需要,經市、縣公安局批准,得建立治安保衛小組,由羣衆推選積極分子三人至五人組成之:內設組長一人,在治安保衛委員會領導下進行工作。
   第四條治安保衛委員會委員的選舉:
   (一)凡人民中歷史淸楚、作風正派、善於聯系羣眾、熱心治安保衛工作者,均得當選為委員。
   (二)治安保衛委員會委員之選舉,事前應作充分準備,由羣衆提出候選人名單,經過介紹、審查、評議、醞釀成熟後再行選舉,每半年改選一次,連選得連任。但在任期內如大多數羣眾認爲必要改選時,得改選之。
   第五條治安保衛委員會的具體任務:
   (一)密切聯系羣眾,對羣眾經常進行防奸、防諜、防火、防盜與鎮壓反革命活動的宣傳敎育,以提高羣眾的政治警惕性。
   (二)組織與領導羣衆協助政府、公安機關檢舉、監督和管制反革命分子,以嚴防反革命破壞活動。
   (三)組織與領導羣眾協助政府、公安機關對反革命家屬進行敎育和思想改造工作,爭取他們擁護政府的政策措施。
   (四)發動羣眾共同製定防奸的愛國公約,幷組織羣眾認眞執行,以維護社會治安。
   第六條治安保衛委員會的職權:
   (一)對現行的反革命分子與通緝在逃的罪犯,有捕送政府、公安機關之責;但無審訊、關押、處理之權。
   (二)對非現行的反革命分子,有調查、監視、檢舉、報告之責;但無逮捕、扣押、搜查、取締之權。
   (三)對社會治安與管制工作,有敎育羣眾維護革命秩序,監督被管制者勞動生產,不准其亂說亂動,幷向公安機關及時反映其表現情况之責;但無拘留、處罰、驅逐之權。
   (四)對反革命破壞之場所,應協助公安人員維持秩序,保護現場,以便公安機關進行勘查,但不得變更與處理現場。
   第七條治安保衛委員會委員必須嚴格遵守下列各項紀律:
   (一)遵守政府法令。
   (二)保守工作祕密,不得洩漏。
   (三)站穩人民革命立場,不得包庇反革命分子,不得挾嫌誣告,不得貪污受賄。
   (四)團結羣眾,幫助羣眾,不得强迫命令,藉勢欺人。
   第八條治安保衛委員會的領導關係:
   (一)各機關、工廠、企業、學校之治安保衛委員會,受該單位行政機關及公安保衛部門領導。
   (二)城市街道之治安保衛委員會,受公安派出所領導,有居民委員會者受派出所及居民委員會雙重領導。郊區無派出所者受公安分局、區公安助理員領導。
   (三)農村行政村之治安保衛委員會,受村政府、村公安員領導。
   (四)沿海村莊之治安保衛委員會,由海防派出所、海防公安員領導。
   第九條各地
   第九條各地基層政府、公安機關,應加强對治安保衛委員會工作的領導,並建立必要的制度:
   (一)應使每一治安保衞委員會,定期向當地羣眾報告工作,徵求羣眾的意見,接受羣眾的批評
   (二)對工作積極有顯著成績者,及時給以表揚、獎勵,對脫離羣眾違犯紀律者,及時給以批評、懲處。獎勵與懲處均須經當地羣眾討論議定及領導機關批准後執行。
   第十條省、市公安廳、局可根據本條例精神,擬定具體執行辦法,並報大行政區、中央公安部備案。
   第十一條本條例經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批准由中央公安部公佈施行。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阅读

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