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運輸或代購代銷貨物應書立憑證照章貼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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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5116
颗粒名称: 委託運輸或代購代銷貨物應書立憑證照章貼花
其他题名: 市税局已訂定辦法開始實施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杭州市人民政府稅務局為了正確貫徹執行中央稅法,便於登記本市進出口貨物以及促使工商戶健全會計制度、糾正運銷商在信封上貼花等混亂現象起見,特根據印花稅條例第八條及施行細則第二條規定的精神,訂定託運託購貨物書立憑證貼花辦法。
关键词: 貨物 貼花 機構

内容

(本報訊)杭市人民政府稅務局為了正確貫徹執行中央稅法,便於登記本市進出口貨物以及促使工商戶健全會計制度、糾正運銷商在信封上貼花等混亂現象起見,特根據印花稅條例第八條及施行細則第二條規定的精神,訂定託運託購貨物書立憑證貼花辦法。凡屬本市工商業戶不論經營、公營、公私合營、私營企業或合作社等,今後委託運輸機構運送貨物或委託他人代購代銷貨物,一律均應依照該項辦法規定,分別開立憑證貼花。茲將規定要點摘錄如下:(一)工商業戶委託運輸機構(如火車、汽車、輪船、民船等)運送貨物時,均應開立託運單,由託運者按照印花稅率稅額表第十六目規定按件貼花五百元。上項託運單規定由各該運輸機構之同業公會統籌印製(未參加公會的自行印製),分發所屬各運輸單位,以備今託運之客商填用。(此項託運單鐵路及轉運業均早已印妥使用,未印用之公會可參照幷根據本業實際情况連系市稅局後印製。)市稅務局各檢查站於出口貨物查驗相符時,在原隨貨同行的發貨票上加蓋出口章,必要時將託運單收下,以作出口貨物倉記統計資料。至運輸機構開立的運送單或開給客商憑以向到達地提取貨物之單據,照章均按件貼花五百元。(二)工商業戶委託購銷貨物,悉應依其具體情况,照章書立委託書或託購託銷單,由立據人按印花稅率稅額表第九目規定以所載金額萬分之三貼花,不能計算金額者,按件貼花五千元;受託者收到貨款或委託者收到貨物時,亦應開立貨款或貨物收據,如註明委託書據或發貨票日期、號碼、品名、數量及金額者,可依第十七目規定按件貼花五百元,未滿十五萬元者,貼花二百元;否則須按第二目銀錢收據,按千分之三貼花。
   以上規定,該局現已通知各所屬稅務機關及各企業單位正式施行,各私營企業同業公會應利用開會時間,多向所屬會員羣眾進行宣傳敎育,切實按照規定手續辦理,特別是過去有些工商戶以信封代替託運單及運送單使用,或以信件電報代替委託書據使用,甚至企圖逃稅漏稅或避重就輕貼花的做法,更應切實加以糾正。
   (通訊員張振華)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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