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上不得停放汽車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4875
颗粒名称: 街道上不得停放汽車
并列题名: 杭市建設局訂定取締辦法,將自九月一日起施行。
分类号: G210
摘要: 杭市建設局拟定取締辦法,街道上不得停放汽車,將自一九五二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关键词: 杭市建設局 取締 辦法

内容

(本報訊)為整頓市區交通,糾正各種汽車在市區馬路上到處停放的現象,市建設局特擬訂取締汽車停放市區街道辦法,業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九月一日起施行。其辦法要點如下:㈠本市各種汽車,規定要有車間設備或停車場所,現在還沒有這些設備的車輛,在八月份一個月內,應該設法找好車間,以後不得將汽車停放在馬路上。㈡各種汽車修理行(包括與汽車修理有關的電焊、拷補、銑工、蓄電、補胎、汽車零件製造及噴漆等)承修車輛,不得將人行道或馬路作為拆修機件、停放車輛的工場。㈢自八月十日至卅一日止,本市各公私營的客、貨、運大小汽車,其所屬的公司、行號均應向市公安局交通大隊申請停車場所登記,並申請發給停車證;各種汽車修理行應向市建設局申請登記整理。㈣外來車輛在省公路局杭州管理站報到後,即向管理站領取臨時停車證。㈤各種汽車除裝卸乘客貨物以及因其他事故得在道路右側臨時停靠十五分上至列三十各項分規鐘定外者,不第得在一次非予停車以勸場地吿,點第任意二停次放警吿。如,有第違三次反得處以五萬元以上至十萬元以下的罸款,第四次予以吊銷執照或停止營業處分。(通訊員程志瑜)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阅读

相关人物

程志瑜
责任者

相关机构

杭市建設局
相关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