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院關於勞動就業問題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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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4841
颗粒名称: 政務院關於勞動就業問題的決定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8月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公布了「關於勞動就業問題的决定」。
关键词: 政務院 公布 就業决定

内容

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今天公布了「關於勞動就業問題的决定」。為了迎接就要到來的大規模的國家建設,要全面解决各種失業人員的就業問題,逐步消滅失業半失業現象。
   大家知道:在過去,失業是家常便飯,反動派死活不管。三年來,人民政府努力解决失業問題,目前勞動就業的人數比過去歷史上任何時期都要多得多了。但是,現在失業和半失業的人還有不少,這是社會向前發展的時候不可避免的一時的困難。
   大規模的國家建設就要開始了,失業問題必須解决,也是完全可以逐步得到解决的。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在七月裡開了個勞動就業的專門會議,規定大致是這樣的:
   一切公私企業,均應遵守共同綱領和人民政府的政策法令,積極發展生產和營業。在大規模國家建設中,一切適合國家和人民需要的公私企業,都是有前途的。即使一時發生困難,也應從發展生產來克服,不得從解僱職工上想法子。要解僱必須按工會法和其他有關法令辦事。公私企業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實行八—十小時工作制。對失業工人要普遍登記,分別介紹就業或轉業訓練。家屬勞動婦女,組織她們替工厰加工或做手工業。
   對於失業知識分子,因爲基本情况是知識分子太少,所以企業和機關必須打破某些顧慮,從實際出發、從全局出發,吸收現有失業知識分子參加工作,採取廣泛吸收、敎育、改造使用的方針。對於家庭知識婦女,還應特別照顧。
   國民黨反動統治遺留下來的舊軍官舊官吏,流散在城市中的,應該予以登記,採取敎育、改造、使用的方針,分期分批訓練,改造他們,幫助他們轉業。
   農村中的剩餘勞動力,必須有計劃有步驟地向東北、西北、西南移民。
   城市中的少數民族居民,和歸國難僑和貧苦僑民,也應設法使他們就業轉業。
   城市中的失業人員,應統一辦理登記,根據不同情况,分別處理。一般應分期分批訓練,然後根據國家需要和其本人條件,逐步解决他們的職業問題。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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