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問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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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4677
颗粒名称: 稅務問答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8月2日,当代日报刊登一篇稅務問答。
关键词: 稅務 稅務局 商業税

内容

臨時商業未滿十五萬元
   一律免征臨時商業税
   編輯同志:敝人有疑問數點,請代為解答:敝人開設合夥絲號,收購土絲。土絲來源大多數是農民自產。在過去收購時,數額超過十五萬元(起征點)農民無自產自銷證,即補繳臨時商業稅。刻下稅務所通□敝號,農民賣絲上十萬元無自產自銷證要繳臨時商業稅,請問:這樣是否與稅務法令有抵觸?
   杭縣三墩讀者楊並泉
   答:經轉詢省稅務局,據答:
   臨時商業數額不滿十五萬元者,一律免征臨時商業稅。但一批貨物分次出售,應合併計征。
   攤販每日平均營業收入總額
   如不滿三萬元可免納攤販業税
   編輯同志:茲有稅務問題二個,請予答覆:㈠據聞攤販營業收入總額每月不滿八十萬元者(所得和潤僅够本人開支),可以免完營業稅及其他各稅。不知確否?㈡家庭婦女爲了維持生活,代人家縫紉衣服。並加工做些鞋子、帽子等,所得酬金(隨送、並非按件收一定價鈿)約在五、六十萬元左右。是否要繳納營業稅?
   讀者金羽
   答:經轉詢省稅務局,據答:
   ㈠攤販營業收入總額,每日平均未滿三萬元者,可免納攤販業稅。如每筆交易額滿一萬五千元者,所開發貨票應按金額千分之三計貼印花。㈡家庭婦女以手工代人縫紉加工衣服或鞋帽等,以補助家庭生活者,所收酬金係屬勞務報酬,免納各稅。
   運貨秤耗可照實數列為損失
   報請當地税務機關查核
   編輯同志:茲有下列幾個稅務問題,請爲解答:㈠預收定貨款應如何貼花?由銀行匯來的定貨款項,憑銀行通知單入賬,不另給對方收據。這樣是否是偸漏印花稅?㈡盛產土特產的地區,由各村農民投股組織運銷商行。但資金短拙,不敷週轉。農民認爲這是自己的商行,願將產品賒售給該行,等產品出售後再取貨款。照會計人員分析:應以應付賬款科目處理。但花名繁複,多至上千戶,對做賬或查賬、編表等比較困難。請問:是否可以訂立合約,由各村推選代表負責(或由互助組負責)等產品銷掉再通知代表結賬,或開給期票作應付票據處理。總之,目□在簡化手續。這樣是否可以?㈢商號是否可以更改?應辦理何種手續?㈣會計採用實地盤存制,將秤耗加入銷貨成本。請問:這樣是否可以不必再作分錄?
   答:經轉詢省稅務局,據答:
   ㈠現金借貸收據,應按金額千分之三貼用印花。
   ㈡預收定貨款項收據。應註明定貨憑證日期、號碼、品名、數量及價格者,按件貼花五百元。金額未滿十五萬元者貼花二百元。已訂立定貨憑證,照章貼花,於接到銀行匯款通知單並在收據聯貼用印花者,可不另立收款收據貼花。
   ㈢各村農民投股組織運銷商號,向農民賒購產品應設立賬册分戶逐項登載收購產品。如另訂立合約,更屬完備。
   ㈣更改商號是可以的。但依法須向當地工商管理機關及稅務機關申請登記,至詳細手續可向當地稅務局詢問。
   ㈤運貨枰耗可照實際發生的數額列爲損失,報請當地稅務機關查核。
   房產税應由房主負担交付
   住户代交可在付租時扣除
   編輯同志:房捐稅法規定由房屋使用人(即住戶)負担,而杭州的房捐,稅局規定要房主負担,是否附合稅法?請答覆:
   讀者萬雲
   答:經轉詢市稅務局,據答:
   房產稅應田房主負担。如房主不在,可由使用人代交後,在交付房租時扣除。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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