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企業個別股東欠繳股金應根據合夥契約所定辦法處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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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3844
颗粒名称: 合夥企業個別股東欠繳股金應根據合夥契約所定辦法處理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7月23日当代报登载的关于合夥企業個別股東欠繳股金應根據合夥契約所定辦法處理的读者来信。
关键词: 契約 辦法 處理

内容

編輯同志:我們是一個新組織的合夥企業,訂有契約,已呈報工商局登記核准營業。但其中有一合夥人強調各種困難,片面退股,對股款迄未繳付,致影響我店營業發展。今有疑難問題數則,懇請即予解答:㈠我店各合夥人及職工等,已向該股東多次追繳股款,他堅不繳付,致使我店短缺資金,影響營業,應由誰負責?㈡合夥人中間有違反契約之一者,應如何處理?㈢想退股的合夥人,就是本店的二房東。他堅不繳付股款,我店可否止付他的房屋及生財租金?㈣租屋時附帶的生財,現爲節約起見(因根本無用),可否退還二房東?
   讀者徐德春
   答經轉詢市人民政府工商局,據答:
   ㈠、㈡應根據契約所定的處理辦法處理。
   ㈢、㈣應由合夥股東共同協商解决。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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