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聯人民有私有房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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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2611
颗粒名称: 蘇聯人民有私有房產嗎?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7月8日当代日报登载的所有蘇聯公民都有權擁有一所私人房屋,這是法律明文規定的。
关键词: 建築 房屋 國家 土地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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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蘇聯公民都有權擁有一所私人房屋,這是法律明文規定的。雖然規定只有一所的權利,但據我所知,還有許多居住在莫斯科的人,同時在莫斯科近郊還可以有一所別墅。一般說來,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的極大多數農民每人都有一所私人房產,有些是他們自己建築的,有些是承繼他們父母的遺產。
   但是在城市裏的情形就不同了。原因是這樣:在十月革命之後,差不多所有不動產都收歸國有,所有大廈和中等的房子都由國家直接管理,不再是私人謀利和投機的對象了。由於所有不動產都變爲國家的財產,所以國家不斷地又建築高大的住宅和專爲工人居住的房舍。國家掌握了整個房屋政策,從第一次五年計劃開始,就有龐大的建築房屋的計劃,每次五年計劃都規定了新的住宅建設。蘇維埃政府在這一方面用了極大的力量,所以在今天各大城市中建立了這樣多的住宅,國家成為唯一的房主。
   自從一九四八年夏季以來,蘇聯政府准許私人在各大城市建築房屋,只要這種建築不妨礙各城市的建設計劃,同時這些住宅只能在城中心的周圍建築,因爲城中心只能建築六層到十層的大廈,這絕不是個人的力量所能辦得到的。
   由於這個原故,私人建築的房子補充了國家建築的計劃,這對於國家的建設是有幇助的。
   國家有效地幇助人民建築並獲得一座私人的房屋。人民可以向銀行借款,百分之一的利息在十年中陸續歸還,借來的款項用來購買建築材料、傢俱以及支付工資之用。
   那麽有人要問:既然土地收歸國有或者屬於集體農莊,勞動人民要蓋自己的房子如何得到土地呢?
   這還是由國家供給人民建築房屋的土地,有時候通過市蘇維埃或地方蘇維埃。國家對未來的業主所徵收的稅是少得可憐:每一個平方公尺每年只徵收四個到十八個戈比(一個盧布換一百個戈比,一張報紙售十個戈比、所以一個盧布可以買到十天的報紙)。
   城市中,每個要建築房屋的人可以得到六百平方公尺的土地;在農村中數量比較大,可以得到一千二百平方公尺的土地。所以除了建築房屋之外,還可以有一個小菜園的地位,並可以種植一些果木,建築一個家畜棚。
   建築房屋的人獲得土地之後,可以向他工作的工厰、農莊或機關、學校申請替他設法獲得他所需要的建築材料,這也是法律所規定的。
   建築的格式並非毫無規定,不是隨其自流,隨便興建。所有新建的房屋必須合於標準,避免在匆忙中建築和偷工減料的流弊。
   法律既然明文規定個人有私有房產的權利,如果房主因為工作的關係遷移地方,他自然可以把他的房屋出賣給其他的人,同時他也可以把房產給別人來承繼。
   蘇聯租賃房屋的房租是與收入成比例的,所以價錢極低,一般是從工資的四十分之一到三十分之一。可以說全世界無論那一個國家的房租沒有蘇聯那樣低。(法國·梭里亞作)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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