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英政府高等法院合議庭竟非法判决香港大公報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2501
颗粒名称: 香港英政府高等法院合議庭竟非法判决香港大公報案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香港大公報要求撤銷香港英國政府以「刋載煽動文字」進行構陷所判處的刑罰的上訴案,香港英國政府高等法院合議庭已宣佈了它的判决。
关键词: 大公報 香港 文字

内容

(新華社廣州四日電)香港大公報要求撤銷香港英國政府以「刋載煽動文字」進行構陷所判處的刑罰的上訴案,香港英國政府高等法院合議庭已宣佈了它的判决。判决內容是大公報負責人費彝民被罰款港報四千元或徒刑九個月,另支付控方訴訟費一千五百元;李宗瀛被罰款一千元或苦工監六個月,另支付控方訴訟費一千元兩項維持原判。關於大公報被處罰停刋六個月一項,則改爲由五月六日至十七日的十二天業已執行,不再停刋。
   香港大公報的上訴案,在五月二十六日至六月四日間在香港英國政府高等法院合議庭進行辯論。該庭於六月四日宣佈保留判决,至六月二十八日才宣佈判决。該庭的判决書長達二十八頁,內容除了搬弄法律條文硬說上訴理由「不能成立」外,仍然和整個「審訊」過程那樣,不能舉出任何一點理由來說明香港大公報轉載的抗議三月一日英帝國主義血腥暴行的文字爲什麽被稱做「煽動性文字」。可是該庭却宣佈說:「本案上訴駁回,維持原判」,宣判後,大公報的辯護律師即提出要求對停刋令進行辯論。六月三十日辯論結果,該庭宣判大公報停刊期由六個月改爲十二天業已執行香港人公報停刋令的中止執行,證明香港英國當局過去非法勒令大公報停刋並罰款的行為,是完全沒有道理的。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阅读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香港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