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商管理辦法的基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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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1940
颗粒名称: 行商管理辦法的基本精神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在今年六月二十三日公佈的「浙江省行商管理暫行辦法」。
关键词: 行商 經營 精神

内容

浙江省人民政府在今年六月二十三日公佈的「浙江省行商管理暫行辦法」,是根據中央貿易部頒佈的「行商管理暫行通則」、結合本省具體情况訂定的,它的基本精神是引導行商從事正當經營,防止非法活動,從而保護正當工商業,促進物資交流,活潑社會經濟。
   木着這個基本精神,政府對行商的經營管理給予很多便利和照顧。爲了促使行商在物資交流中起一定的作用,對行商的經營地區並不加以限制,允許他們在遵守政府政策法令的原則下,展開自由貿易,行商得根據商品流轉情况,進行遠近距離的購銷活動;同時,對於行商的業務範圍,也允許他們自由選擇,但爲了便於指導與幫助其經營,導使他們由盲目的、多變的經營逐步轉向有計劃的正常經營,眞正做到為農民推銷土產、販運工業品下鄉,所以規定了行商業務範圍以三業爲限,這對於行商本身的經營和促進物資交流是有積極意義的,行商可以在選定的業務範圍內,改進經營方法,加速商品流轉向正規商業發展。
   關於行商的定義,辦法中也作了明確的解釋;因此農民、漁民、獵夫、牧民及家庭副業生產者出售其自產品,或一般住戶非以營利爲目的而出售其自身使用或舊有物品者,不以行商論。這樣,對於他們的利益就有了合理的照顧。城市的掮客、經紀人之類也不能作爲行商看待,因爲這些人大都是不法經營的媒介者,因此辦法特規定:「……………同一商品不得在同一城市內買進賣出或居間介紹…………」以防止行商走向不正常的道路。
   關於行商經營商品的總値,辦法規定不得超過資本額及盈餘累積之兩倍;同時對經營商品總値在五百萬元以內者不受限制,這樣就適當照顧了行商積累資金的去路,使他們能將盈餘所得積極投入經營。在登記、採購、運銷等各方面,政府也均予以適當的便利。並且對行商如願開展業務轉向正規座商或將資金投向工業,政府將予以指導。
   這個辦法的公佈施行,將大大促進行商經營的積極性,有利於城鄉物資交流。行商們應很好領會它的精神,正當而積極的經營,在物資交流中起一定的作用,並爭取向正規商業發展。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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