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公報要求撤銷非法判決案經六日辯論宣吿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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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10133
颗粒名称: 港大公報要求撤銷非法判決案經六日辯論宣吿終結
并列题名: 再一次有力地表明香港英國政府的判決是非法的。中國人民正密切注視高等法院合議庭的判決。
分类号: D676.58
摘要: 1952年5月,香港大公報要求香港英國政府撤銷對該報及其負責人的非法判决的上訴案,經26、27、28、29和6月3日、4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合議庭連續進行辯論後,已於4日宣吿辯論終結。
关键词: 香港 大公报 非法判决案

内容

(新華社廣州八日電)香港大公報要求香港英國政府撤銷對該報及其負責人的非法判决的上訴案,經五月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和六月三日、四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合議庭連續進行辯論後,已於四日宣吿辯論終結。六大的辯論再一次有力地表明了香港英國政府在五月五日勒令香港大公報停刋幷判處其負責人徒刑一舉是無理的、非法的。現在,香港高等法院合議庭仍宣佈對該案保留判决,停刋令則繼續中止執行。
   香港英國政府勒令大公報停刊半年幷處罰該報負責人費彝民、李宗瀛,是五月五日在香港英國高等法庭判定的。對這次非法的審訊和判决,我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提出了嚴重抗議。全國人民對香港英國政府的挑撥行爲,都表示了極端的憤怒。大公報在受到非法判决後,立即提出上訴,并要求在上訴期間,停止執行停刋令。香港英國高等法院合議庭在五月十三日開始受理大公報的上訴案,幷在十七日改議初審時對「大公報停刋令立即執行」的非法判决,裁定在上訴期間「應中止執行停刋令」。
   五月二十六日,香港英國高等法院合議庭開始審理大公報上訴案。大公報的辯護律師再度嚴正指出:初審時的程序是不合法的,香港英國政府逮捕大公報負責人也是非法的,由開始到終結的一切訴訟都是無效的,因此初審的判决必須全部撤銷。辯評律師幷特別強調指出:在初審時,主控方面除了拿出一大堆報紙上的與主題不相干的文字作為旁證外,幷沒有辦法證明大公報的「煽動企圖」,而主審的法官却錯誤地接受了這些不合法的旁證。主控方面又曾把提出證明的責任推給被告,要他們自己證明沒有「煽動企圖」,但根據煽動法條例,提出證明的責任應由控方負責,當時陪審員對此都感到混亂與迷惑。大公報辯護律師的這個論據,有力地揭露了香港英國政府以所謂「刊載煽動文字」的罪名來判罪,是完全强辭奪理、徹頭徹尾的構陷誣吿。
   在辯護律師令人信服地提出要求撤銷對大公報的非法判决的種種理由以後,主控方面的香港英國政府代理首席檢察官胡頓花了很長的時間來誦讀初審時的紀錄,幷解釋他所以列舉大公報過去分發的若干文字爲旁證,目的是爲了想證明大公報同意三月四日人民日報的抗議短評的意見。顯然這種「證明」完全是多餘的;因爲大公報是中國人民的報紙,它同意幷刋載人民日報的抗議短評是有充分的合法權利的。這樣,主控方面仍然和初審時一樣,無法拿出任何證據來證明大公報有什麽「煽動企圖」。
   經過這次辯論,香港英國政府對大公報迫害之無理與非法,已進一步大白於天下。現在中國人民正在密切注視着香港英國高等法院合議庭對大公報上訴案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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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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