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款科目列帳不必再立據貼花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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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09994
颗粒名称: 應收款科目列帳不必再立據貼花
分类号: F427.653
摘要: 1952年6月6日当代报登载的关于應收款科目列帳不必再立據貼花的读者来信和回复。
关键词: 应收款项 印花税 汽車運輸業

内容

編輯同志:
   ㈠我們汽車運輸業各行,自外埠裝貨來杭,須憑收貨回單結算運費,由我行附同統一發票出信收款,將此筆未收款項,暫時列入應收款科目,是否要立據貼花?
   ㈡向託運機構預支運費或行車費,已開立收據給對方,記帳時是否要立據貼花?
   ㈢本行車輛駛至外埠,應付之行車費,記帳時要否立據貼花?
   ㈣應付未付款記帳時要否立據貼花?
   ㈤業主往來已立據貼花,歸還時要否立據貼花?
   ㈥付給職工行車膳宿費所開收據,是否要貼花?
   ㈦記載職工預支工資之草簿,要否貼花?
   讀者姚惟恩
   答:經轉詢市稅務局,據答:
   ㈠應收款科目列帳不必立據貼花。
   ㈡向託運機構預支運費或行車費,旣已出據貼花,記帳時可免再立據貼花。
   ㈢行車外埠所付之行車費,可憑行車員之收款收據記帳,前項收據係屬內部憑證可免貼花。
   (四)應付未付款記賬時,可免立據貼花。
   ㈤業主歸還一部或全部借款,只須在原借據上註銷或將原借據抽回,不須再立據貼花。
   ㈥付給職工行車膳宿等費收據可免貼花,惟結賬時仍應憑膳宿等開支的原始憑證轉賬。(
   ㈦記載職工預支工資之草簿,應按一般營業賬册每本貼花五千元。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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