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裏的一切事都由職工來管,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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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当代日报》 报纸
唯一号: 110020020230009503
颗粒名称: 店裏的一切事都由職工來管,好不好?
分类号: G210
摘要: 1952年5月31日当代报登载監督五毒、尊重四權,这是對待資方的方法,所以,有些資方想把店的一切責任都推給職工時,就得好好地敎育他。
关键词: 資方 責任 敎育

内容

有些賢方在「五反」中,「威風」被打下去了,「五反」以後對生產沒了信心,表示消極,甚至存心要抽賢關店,把店看成「包袱」,早丢一天好一天。表面上裝得很老實,向職工說:我接受你們領導,服從你們監督,店裏的事一切由你們管吧!實質上他是想丟「包袱」,不負責任,刁難職工。
   職工同志在五反中取得了偉大的勝利,鞏固了工人階級的領導權。但有些職工同志對資方的消極態度缺乏警惕,而把不應挑的担子都挑到自己肩上來,甚至連資方的生活起居都「監督」起來,這是不對的。
   不錯,職工同志應該監督資方不犯「五毒」,我們職工是國家領導階級,監督資方不犯「五毒」,就是我們對國家的責任。但是,監督賢方不犯「五毒」並不是要取資方而代之,資方是資方,我們是我們,豈能混淆?我們監督的範圍,應只限於「五毒」,只要監督他們不違犯國法,不重犯五毒就好了。至於資方的生活起居等等方面,我們何必去監督?難道我們能要求資方和我們一樣嗎?這是根本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所以,我們除了一面監督資方的「五毒」外,另一面還要適當地遵重資方的四權:即所有權、經營權、用人權和轉業權,也就是說,店是資方所有,資金和生財都是資方所有,他有經營管理之權,對財產有支配之權;可以因工作需要調動分配職工的職務;可以自由轉業,例如商業可以轉營工業等等。這些都是資方的權限,我們都尊重它們,也是資方應負的責任,他想推給我們,我們也决不要!但我們也不是不聞不問、聽之任之,我們要監督他不能利用這些權來重犯「五毒」。而且就是我們的這種監督,也是有組織有領導的,正如工人日報「五一」社論所說:「這種監督,應在當地節約檢查委員會的領導之下來進行。如果發現了資本家的違法行爲——五毒,就要隨時向節約檢查委員會報告,由節約檢查委員會處理。………」
   監督五毒、尊重四權,這就是我們對待資方的方法。所以,有些資方想把店的一切責任都推給職工時,我們就得好好地敎育他,告訴他:那樣做是不行的,來吧,還是老老實實地勞資團結起來搞好生產經營吧!店並不是你們的包袱,「五毒」才是你們的包袱,祇要你們不犯「五毒」,祗要你們老實經營,你們仍能得到合法的利潤,我們職工仍能忍受你們一定的剝削。你們的消極是沒有理由的,不應該的。
   也許有些職工仍認爲,這樣不麻煩嗎?爽性一切都由我們來,省得他再犯「五毒」。這是不對的,這要回到老問題上來:今天我們不是要消滅資產階級,僅僅只要消滅他們的「五毒」。我們還得鼓勵他們的生產□營積極性,因爲把店開好,不祗對資方有利,在國營經濟領導之下,對活潑城鄉交流、發展工農生產也有利,因此對國家的建設是有利的,當然也符合我們工人階級的長遠利益的。所以,我們必須團結他們,解除他們的顧慮。只要我們加强勞動紀律,提高工作質量,搞好生產,我們就很主動,就能領導他們。他們看見我們這樣有勁搞生產,也就不好再不消除顧慮,積極經營起來。

知识出处

当代日报

《当代日报》

出版者:当代日报社

出版地:杭州(1)谢麻子巷六号

《当代日报》的前身是《当代晚报》,社长郑邦琨携部分资产逃亡台湾时,报社员工中已有“应变委员会”的组织。杭州市军管会批准以新报名《当代日报》登记出版的申请。1949年6月1日,在改造《当代晚报》基础上,《当代日报》正式创刊,发刊词题为《一个新的起点》。总主笔曹湘渠,总编辑李士俊,总经理何志成,社址在杭州谢麻子巷6号。《当代日报》一直受中共杭州市委领导。尽管如此,《当代日报》从性质上讲还是民营报纸。在《杭州日报》创刊前夕,1955年10月31日,《当代日报》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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